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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5096358;联系人:王宇光)。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应急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条例》要求,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突破,深入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为群众提供满意的信息服务。积极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一)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为重点,调整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均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明确网站信息的采集内容、报送流程以及考核评价机制等,完善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行政规范以及政策性文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审批批复信息、互动交流信息以及动态类信息的发布流程,形成全过程制度约束。制定《吉林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加强政策措施解读、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建立任务落实责任台账,充分发挥了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二)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本着信息公开、互动交流、便民服务的原则,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努力提升政府网站的便民服务水平。加强对门户网站的建设、升级、管理,确保网站页面版块清晰、操作简便。建立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进行管理,明确公开内容的性质,完善公开内容的分类,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有效。2020年,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发布政策解读2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细化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要求,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依申请事项及时回复。制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并纳入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评估责任,抓好贯彻落实。

(三)不断强化宣传引导。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先后通过发放《条例》读本、可视大屏幕循环滚动播放要点等方式,对厅机关人员及办事群众广泛宣传教育。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加深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认识,为提高工作质量打下良好基础。牵头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邀请专家学者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准确权威解读,组织召开《全面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施工图(企业类)》企业参与座谈会,向30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相关人员共计50余人征求了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50

5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1

115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1

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1

0

0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4359211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一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时效性不足,还不能及时完全满足公众需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及时性还需强化;三是重点信息公开特别是公众关注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仍须继续深化推进。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不断深化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畴,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专业素养;针对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持续推进重要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以及行政处罚项目数量,由于统计口径和标准存在差异,导致2019年与2020年相关数据幅度较大的。尤其是8项行政许可事项中包含的2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数据占比较大。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