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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4    点击数: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1231日,电子版可以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下载。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方式,电话:0431-88626839,传真:0431-88626886,邮编:13002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

一、总体情况

省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联〔20238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策解读制度》《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舆情回应制度》,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在信息保密审查工作中,明确了审查程序和责任人,坚持“一事一审”原则,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严格防范公开信息泄密和问题,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二)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9条。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发布。针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林业政策性信息,我局对《吉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及林业植物检疫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征集奖励办法》《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管办法》《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信息面向全社会主动公开。同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集中公开。二是不断强化政策解读。对《吉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及林业植物检疫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征集奖励办法》等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公开,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灵活运用网上互动答疑、新闻发布会等方式积极与群众互动交流,提高社会公众获取林草信息的便利度。规范办理26件建议提案,实现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的目标。

(三)高质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等工作流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保障。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理念,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积极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9件,全部及时通过邮箱、邮寄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予以答复。

(四)加强宣传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列入我局《2023年重点工作总施工图》,并在年度业务培训计划中专门列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经费,11月份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参加了省政务公开办公室举办的网络培训会议。同时,认真筹备举办了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公开范围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格式,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新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9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1

0

0

0

1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1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1

0

0

0

1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在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渠道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大幅提升,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主要是公开意识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处室忽视信息报送的时限和内容,个别政府采购信息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培训交流,严格考核督查,完善信息报送奖惩机制,激发信息公开从事人员工作积极性,确保主动、及时、全面公开信息。二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紧盯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持续深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公务员招考录用”“应急预案预警”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