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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以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下载。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1-88626621,传真:0431-88626886,邮编:13002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

一、总体情况

省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公组〔2020〕3号),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和加强保密审查为重点,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条例》宣传培训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我局将学习《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及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并通过局官网及可视大屏幕循环滚动播放《条例》等方式,加强对局机关干部的宣传教育。10月份,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厘清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阐明了公开的原则,有效增强了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为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二)严格执行法定主动公开要求为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了《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分解政策措施解读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任务,尤其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条件等信息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较好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本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43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开展在线访谈2次,发布政策解读9篇。

(三)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修订《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及答复规范。本年度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受理咨询电话100余起,均依法依规给予答复,未发生与省局有关的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规范。

(四)稳步推进政务信息管理服务。2008年至今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共梳理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6件,并全部扫描归档,实现了政务信息数字化,为群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继续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从政策文件制定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内容等方面进行深入,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9篇;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对政策咨询类留言积极回复,全年共回复留言31条

(五)健康有序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工作,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完善。制定印发了《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对政务新媒体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规有序。目前,省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5个,其中:微信3个,微博1个,其他第三方平台1个。

)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在公文运转过程中,要求起草人员拟制公文、信息时,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首先确定所办公文、信息是否涉密,确定不涉密后才决定公开;各级领导审核公文、信息时,除对公文内容、公文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层层把关,风险共担,既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3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8

98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0

1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800万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 10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2

2

2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2

2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12

2

2

2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距离人民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务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工作,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及信息发布时效性。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五个环节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标准。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继续优化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整合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我局将以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为重点,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扎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