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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审计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5-03-31    点击数:
  年初以来,省审计厅以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严格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认真筹划信息公开工作,精心选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制定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厅党组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的大事来抓。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自觉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在厅领导班子领导下,实行厅长负责,各分管副厅长分工负责,厅办公室、法制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负责协调、监督。由厅办公室、纪检监察室3名同志组成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为加大《条例》在全省审计系统的执行力度,便于基层审计机关正确把握《条例》,省审计厅制定了《吉林省审计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审计机关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加强审计公告工作,经省政府批准,省审计厅制定了《吉林省审计厅审计通报实施方案》,对通报的内容、形式、范围等作了明确规定。在省审计厅的推动下,一些市、县审计机关也将部分审计结果进行了公告。继续加强审计前公告制度,要求审计组在进入审计单位前对审计事项进行公告。通过公告,密切了与被审计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使审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为做好《条例》的执行,我厅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
  三是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省审计厅把施行《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参加省政府和审计署组织的培训。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对全厅政务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编制了《吉林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吉林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的内容、信息形成的时间、查询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公布政务公开电话、投诉电话等。
  四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对照吉政办发〔2013〕37号的规定,我省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将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和目标,要求在省财政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省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中,检查公开预决算信息的及时、真实、完整等情况。经省政府批准全文公开了代省政府向省人大所作的201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省审计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6项,审计厅网站发布信息15000多条,成为助力审计,宣传审计,监督审计的有效载体;成为外界了解审计、关注审计、支持审计的重要途径。通过信息宣传,使审计经验得到推广,审计精神得到升华,拉近了审计与公众的距离,扩大了审计监督的社会影响力。
 
吉林省审计厅办公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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