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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6-00882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01日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卫复议字〔2026〕3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6-00882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01日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卫复议字〔2026〕3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12日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卫复议字〔2026〕33号

唐大为等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青年群体生育意愿的建议》收悉,意见建议聚焦青年群体“不敢生、生不起、养不起”的现实困境,剖析准确、建议中肯,体现了对我省人口长期均衡稳定发展的高度关注,我们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近年来,我省多措并举,不断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精神,2025年2月,出台《吉林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举措》,在生育服务支持、妇幼健康保障、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儿童医疗服务和发展保护、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制定了39条具体政策举措,为提升青年群体生育意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现就提出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一)降低生育养育成本方面。一是落实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对符合政策生育、年龄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照每孩每年3600元的标准发放育儿补贴,直至孩子年满3周岁,2025年发放补贴资金10.64亿元,惠及33.58万名婴幼儿。二是优化住房政策支持。将多子女家庭、有未成年子女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通过实物分配或发放租赁补贴方式实施保障;对实物分配的,在面积、户型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对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给予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比例不低于20%的政策支持。截至2026年3月末,全省共发放“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212笔、6.82亿元。三是扩大生育医疗保障范围。将灵活就业、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5类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将8项适宜的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持范围。生育一孩产前检查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生育二孩、三孩标准再提高10%,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100%比例支付,率先实现生娃基本不花钱。

(二)完善托育服务方面。一是增加托育服务供给。2020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9016万元,依托各类社会资源新建、改扩建一批普惠托育场所,2025年全省有托育服务机构2013家,可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位10.67万个,其中普惠托育服务机构897家,可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普惠性托位49638个,比2024年增加10790个。二是支持公办和民办普惠托育机构共同发展。建立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机制,对差额补助类公办托育机构,按每孩每月给予150-200元补助;对自收自支类公办、普惠民办托育机构,按每孩每月给予200-300元补助。给予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支持,并对托育机构申请办理电、水、气、热等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三是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促进托育服务和学前教育有效衔接;发展医育结合专项行动,引导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就近为辖区内托育服务机构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人员培训支持,2025年度签约服务率达100%。

(三)保障生育相关权益方面。我省规定女职工产假180天,男方护理假增至25天;子女3周岁前父母每年分别享受20天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的,其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父母照护假15天。同时,为支持180天产假政策落实,我省按每名生育女职工2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生育假期成本补贴,2025年申报补贴资金61.6万元,308名女职工生育假期得到保障。

(四)构建生育友好环境方面。一是持续强化妇幼健康管理,实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开展早孕关爱行动,加强健康教育、育儿指导、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治综合服务。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连续10年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长春市成功申报第四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在全省范围内按照国家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标准指导各地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三是扎实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打通多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壁垒,实现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出生登记、社保卡申领等关联事项数据互通、协同办理,确保线上线下服务联动衔接,2024年5月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上线运行。四是优化教育服务供给,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五)引导树立科学婚育观念方面。一是推进婚俗制度改革。省民政厅创建省级婚俗改革试验区11个,在全省70个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和颁证大厅。全省约60%的婚姻登记机关在七夕节等扎堆登记重要节点,开展特色颁证、相亲交友、集体婚礼等公益活动,年覆盖人群达5万余人。二是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开设“家庭家教家风”专栏,定期刊发各级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团结和睦、互敬互爱的家庭文明新风尚,省妇联、省民政厅印发《吉林省实施“最美家庭种子工程方案”》,我省有1个家庭被评为“2025年全国十大最美家庭”。三是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开展人口国情国策教育,23所本科高校将人口国情国策教育内容融入教学,其中6所本科高校开设了公共选修课。省委宣传部围绕“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相关内容报道1351篇(条),点击量621万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将继续做好《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举措》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围绕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进一步完善优化生育支持政策,积极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氛围,努力让青年群体“生得起、养得好、育得优”,不断提升青年群体生育意愿,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口基础。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联系人:庞洪涛,电话:0431-88906336)

抄送:省人大人代选委、省政府办公厅。

初审:李士伟

复审:庞洪涛

终审:孙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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