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人大第1126号建议答复的函
吉卫复议字〔2020〕27号
刘海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急救工作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全省现有院前急救机构49个,其中独立型5家、占10.2%,指挥型5家、占10.2%,依托型39家、占79.6%;现有院前急救人员约1572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345人、占21.94%,护理人员534人、占33.96%);现有救护车441辆(其中负压救护车45辆);49家院前急救机构中10分钟内到达现场的18家、10-20分钟到达现场的17家、20-30分钟到达现场的2家,以上数据占比总数为75.5%,多数能实现“紧急救援30分钟服务圈”的要求。吉林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全省急诊急救体系建设,通过规范管理急诊急救机构设置、网络建设、行业行为、服务能力,不断充实急救专业队伍,全省急救装备逐年改善,医疗急救管理和急救水平稳步提升,主要进展如下:
(一)推进省级医疗急救指挥平台建设。指导省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科学制定《省医疗急救指挥平台建设和技术方案》,细化平台功能及软、硬件配备需求,运用互联网+急救思路,优化全省急诊急救体系建设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处置流程,依托二级以上医院“五大中心”建设,打通院前、院内和专科信息通道,努力构建急、危、重症患者一体化区域协同救治网络,整合全省医疗急救资源,力争与省远程会诊平台、省卫生信息平台等做到有效衔接,提高全省急诊急救体系监管能力。
(二)开展医疗急救工作现状调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总体安排,积极承担东北区域医疗急救指挥协调工作,协助开展区域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分项任务和全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基线调查。围绕全省医疗急救中心(站)日常运行、人员配备、设备配置情况开展问卷调查,分析形成《吉林省医疗急救中心(站)现况调研报告》,为完善政策提供指导性依据。
(三)加强急诊急救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执行《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确保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依法执业。围绕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决策、自然灾害紧急医学救援案例分析、舆情应对与媒体沟通、院前急救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界定及风险防范、压力与情绪管理以及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的衔接应用等内容开展培训,提升急诊急救专业技术人员标准化操作水平。
(四)积极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工作。积极组织“急救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结合脑卒中、胸痛、心肺复苏技术、患者安全、用药安全等内容,制作急救知识技能微电影,发放急救知识技能光盘,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同时,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加大急救知识宣传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
您提出的建议,省卫生健康委将认真研究吸收,我们将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宗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强化合理布局,坚持以加强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建设为目标,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运行机制相结合,助推全省医疗急救体系信息化发展,加快人才培养,完善平台运行机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实施全省急诊急救体系建设任务,为危重患者救治工作创造有利的医疗环境。
(一)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法律法规体系。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120”特服号码管理的通知》相关内容。结合实际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考核、评估体系,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自查、抽查。
(二)继续加强急诊急救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与专业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制度,提升急诊急救服务能力。根据医疗急救工作特点,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员结构体系,进一步优化医疗急救人才结构,推进分级救护。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和准入制度,制定院前医疗急救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
(三)加大公众急救普及宣教力度。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发布更新急救知识,积极回应社会各级对急救知识普及的关切,继续加强对医疗急救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促进常见疾病和灾害预防知识技能的全民普及,提高公众对常规急救知识的了解和社会急救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