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卫生计生委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函〔2016〕43号),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63号),紧紧围绕省政府中心任务及公众期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注重基础,扎实工作,抓好落实,努力推进全省卫生系统信息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管理体系建设。
按照《条例》相关要求,根据委领导和各处室相关工作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和各处室信息联络员。形成了由分管主任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为主管机构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处室紧密配合的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吉林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结合全委中心任务和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和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督查通报、审批流程、考核评价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进行。委托省统计信息中心4名技术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网络的维护运营、版面更新、信息发布等专业性工作。
(二)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是公开规范性文件和解读文件信息。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由起草规范性文件的部门负责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要求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今年我委发布了《吉林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政策解读》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进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等9篇文件解读信息。
二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透明。为进一步提升了我省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水平,促进行政审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巩固和深化行政审批成果,优化行政审批“一张网”服务质量,更好的提供“公开、高效、规范、廉洁、便民”服务奠定了夯实的基础。通过委门户网站网站和省政府政务大厅电子监察平台向社会公布,群众随时可以了解审批事项进展程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公开重点领域、重大事项信息。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今年,我委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收支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公布了2016年收支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对人事任免、职称评定、典型推荐、资格认定等重大事项进行公示。主动公开了年度工作计划、全省工作会议报告、工作要点、目标责任制等事项以及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
(三)规范政务公开的渠道
拓展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投诉渠道,提升权力运行透明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门户网站改版。今年委网站又进行了一次大改版。今年在“信息公开”版块里新增加了“建议提案答复”、“消毒产品评价报告”、“卫生标准”等子栏目;其中“卫生标准”栏目,是从法律法规中分出的栏目,该栏目主要是转发和收集国家卫生标准、行业卫生标准、地方卫生标准,发布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相关信息,有利于各类标准的实施和地方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二是开设政务微博、微信。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新开通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并在委门户网站上设置链接图标。针对涉及卫生计生方面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通过微博、微信认真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
三是充分发挥12320平台作用。吉林省12320卫生热线采用了全省集中建设、整体覆盖、同步开通、分级受理的模式。全省集中建立了一个呼叫平台,各市州建立了区域受理中心,同时覆盖全省城乡。12320服务热线全年365天提供全天候自动语音服务、人工服务和专家咨询服务。在强化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基础上,依托两个信息平台探索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推动全系统的信息交流,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四是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利用省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分别举办了改善民生和“健康吉林2030”规划纲要主题新闻发布会。在吉林电视台、长春电视台播放全省医改工作纪实宣传片10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70条。其中,公开了我委今年新制定的6条规范性文件。全年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9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57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5项,均已按要求答复。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1次,国家卫生计生委维持我委处理意见。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全年我委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与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形势及社会公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还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部运行的程序、内部督查考核奖惩机制等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主动公开范围还需扩大。2018年,我委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会的职能,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官方网站功能,不断加强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和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