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
遴选“中医药+文旅”试点场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文旅联发〔2025〕31号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中医药管理局,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健康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梅河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关于“冰雪避暑+中医药融合发展”部署要求和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拟于年底前组织开展“中医药+文旅”相关工作,重点打造“中医药+温泉”“中医药+冰雪”“中医药+研学”“中医药+美食”四类场景(产品)。现组织各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要求
中医药+温泉:在吉林省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温泉度假区(村、酒店);中医药+冰雪:吉林省内滑雪场、冰雪主题景区、冬季旅游度假区等冰雪企业,对设置中医药理疗室的冰雪企业优先选择;中医药+研学:被评为吉林省研学旅游基地的中医药研学企(事)业单位;中医药+美食:在吉林省依法注册的、经营吉林道地中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烹制药膳的餐饮机构和场所。(每个主体仅可以申报一个类型)
二、申报条件
1.中医药特色突出、旅游功能较好,具备应用试点的良好基础条件。
2.具有中医药+文旅中长期发展布局和发展目标。
3.其中申报“中医药+温泉”“中医药+冰雪”项目年接待旅游人次在2万人次以上。
4.旅游配套设施完善,能基本满足接待需求。
5.能充分展示中医药特色疗法、中医药养生、中医药知识普及和传播等功能。
6. 认真执行消防、公安、交通、人社、市场监管、医药和旅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无安全隐患。(一票否决)
7.承诺配合试点改造工作,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三、成果运用
1.省文旅厅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将纳入“吉林省中医药+文旅”地图和精品线路体系,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重点宣传与推广。
2.对每个类别,将遴选两家企业进行试点场景改造,并推动其持续发挥引领作用。
四、申报和评定程序
(一)各地推荐。申报单位向属地文旅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地文旅部门联合中医药管理部门采取书面和现地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初审后,择优确定推荐项目,联合出具推荐意见并汇总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省级审核。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组成专家团队,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必要时)等方式,对推荐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试点单位和项目,每个类别评选出 2 家试点单位,共计 8 家。
五、申报和评定要求
(一)请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主动联合相关部门,深入挖掘本地“中医药+文旅”资源,认真组织评审和推荐工作,并出具推荐函(需加盖公章),将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及书面推荐函提交至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各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
1.关于遴选吉林省“中医药 + 文旅” 试点场景项目申报表;
2.对应申报类别材料清单中要求的材料;
3.试点申报单位承诺书
(三)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将情况表及其他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于9月30日前一式五份寄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六、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6号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