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吉林省研学旅游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文旅发〔2025〕88号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商务与文化旅游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文教卫体局,梅河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为加快实现吉林省旅游万亿级产业,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培育壮大研学旅游市场规模,扩大研学旅游市场主体数量,打造“研学吉林·感知精彩”研学旅游品牌,增加研学旅游优质产品供给,进一步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 2025年吉林省研学旅游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吉林省研学旅游基地(已按照吉文旅发〔2024〕364号文件统一规范研学旅游名称)
二、申报主体
2024年1月1日前在吉林省登记注册的,从事研学旅游业务的各类所有制独立法人企业及单位,且满足开展研学旅游的基础条件,开设研学旅游课程,具备旅游属性,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方面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者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三、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填报《吉林省研学旅游基地申报书》和《研学旅游基地申报单位承诺书》,并进行签字盖章。
2.申报单位按照《吉林省研学旅游基地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直接报送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四、初审推荐
市(州)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研学旅游基地申报和初审工作,择优遴选研学课程特色突出、相关配套体系完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单位进行推荐,原则上每个地区推荐不超过 6家,长春市不超过 15家。
五、材料报送
1.此次研学旅游基地申报工作由市(州)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初审,以推荐函的形式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文旅厅,不接受申报单位自行报送的申报材料,凡是各地没有推荐的,一律不能参加评定。
2.《吉林省研学旅行基地申报书》及需提交纸制版胶装申报材料 5份,同时提供电子版申报材料(含 5张基地主要场景彩色照片),需另附不超过 2分钟的基地概览视频材料、课程组织视频(不超过 3个课程)。
3.申报材料要求文字简洁、内容详实、数字准确、语言通顺、格式规范,所有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的顺序胶装成册,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5月30日。
特此通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