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函》(非遗函〔2024〕13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激励、促进和规范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提高传承人补助经费使用效益,建立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机制,我厅于2024年4-5月组织开展了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评估采取主管部门实地评估与传承人自我评估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经省专项评估组认真评议,形成了评估结果,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4年6月1日起至6月7日止。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不予受理,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联系单位: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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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林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xlsx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