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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7230X9/2024-00560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督;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文旅发〔2024〕5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7230X9/2024-00560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督;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文旅发〔2024〕5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7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

  文旅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文旅发〔2024〕52号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商务与文化旅游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文教卫体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厅直属各单位:

  按照文旅部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厅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坚持“监管与发展”并重,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依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全面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升文旅市场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排查整治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二十三项工作:

  一、统筹安全和发展,加强工作部署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推动将安全生产作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培训的重要内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二)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指导调研。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重点保障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三)严格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强化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推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干部履职述职内容。坚持管理职能与安全管理责任相统一,坚决摒弃和杜绝将业务职能与安全责任相割裂的权责分离观念,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综合运用约谈、通报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推动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其它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督导检查,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法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娱乐场所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无资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

  (六)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增强文化和旅游安全监管合力。对涉及文化和旅游的新兴业态,依据法律和自身职能厘清安全管理责任边界,守好底线,并配合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细化有关部门责任链条分界点、衔接点,落实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三、推进重点领域风险整治,筑牢安全防线

  (七)做好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

  (八)做好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旅行社做好“五不租”,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旅游交通数据共享,加强数据协同联动工作。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持续推动安全带提示贴和宣传视频的推广应用,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

  (九)做好火灾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业务培训演练。在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等协调机制下,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推进相关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会同消防部门督促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落实《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涉旅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的火灾风险防控。

  (十)做好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做好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A级旅游景区建立健全玻璃栈道和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处置措施,并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中加强安全审查,核实有关项目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评估或检验检测。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做好场所内设施设备(含临时搭建舞台设施)的安全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十一)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在各地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等协调机制下,指导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公共文化单位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

  (十二)做好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推动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营业性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文化和旅游活动的安全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

  (十三)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督查和专业化检查,完善隐患清单,督促整改落实,提高举一反三自查自改能力。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相关保障

  (十四)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强化评定工作引导作用,推动有关主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十五)强化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落实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提高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安全管理模块应用水平,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归集,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研判分析,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同时推动本系统有关部门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十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提示。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持续提升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及时发布安全提示提醒,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和在线旅游企业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安全宣传引导,持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增强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十八)推进文旅行业消防标准化建设。结合我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专家开展文旅行业消防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五、推动行业发展,提升服务质量

  (十九)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文旅市场监管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全链条全过程公开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打造公平有序文旅市场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二十)发挥信用监管基础作用。实施政务服务信用承诺,依托“全国文化和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信用管理系统加强对失信主体认定,落实信用修复制度。拓展信用监管应用领域,发挥信用在助企纾困、促进消费、激发市场活力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强化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设。

  (二十一)持续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旅行社管理人员、导游人员、星级饭店服务人员等文旅行业从业人员开展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适时开展技能竞赛活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旅游经营单位建立“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选树行业标杆,加强人才储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旅游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十二)指导培育企业质量文化。引导企业强化法治和服务观念,坚持诚信经营,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创新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模式,加快理念、技术、产品、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实现数字化转型,提升旅游服务效能。

  (二十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加强政策指导,对于文旅市场新兴业态本着“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只要不涉及意识形态安全和生产领域安全的,鼓励企业增加投入和成果转化,指导企业做好人才培育,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科学有序壮大市场主体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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