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吉林非物质文化遗产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提高非遗的可见度和影响力,为了激发非遗活力,做到“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加大区域间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交流互鉴,营造全社会参与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于“第五届吉林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期间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文庙主会场
时间:2023年7月7日—11日17:00-20:00
地点:长春市文庙广场
(2)这有山分会场
时间:2023年7月7日—11日17:00-20:00
地点:长春这有山商业区门前西侧市集
(3)欧亚卖场分会场
时间:2023年7月7日—11日10:00-16:00
地点:长春欧亚卖场10号门通道
二、活动内容
精选全省50个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进行线下展销,邀请传承人进行现场技艺展示,与观众交流互动,开展非遗体验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主 办: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 办: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吉林省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吉林省文化活动中心
吉林省演出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协 办:长春市文庙博物馆
吉林省演出协会
长春这有山文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四、有关要求
1.请相关市(州)、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做好本次非遗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展览内容的意识形态风险审核把关和信息沟通反馈,确保本地区非遗项目圆满完成展出任务。各地参展项目见附件。
2.展览期间,主办方为每个项目2位参展人员提供食宿,超出人员费用自理。
3.请各市州非遗主管部门派领队1人,负责组织本地区参展人员参加活动。在长期间食宿费由主办方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各市(州)、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自愿前往观摩,在长期间食宿及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4.报到时间、地点:
(1)文庙主会场
报到时间:7月7日14:00前
报到地点:锦江之星酒店(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2270号)。 不住宿的参展人员可直接到文庙广场(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239号)报到。
(2)这有山分会场
报到时间:7月7日16:00
报到地点:长春这有山商业区门前西侧市集(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959号)
(3)欧亚卖场分会场
报到时间:7月7日10:00
报到地点:长春欧亚卖场10号门通道
5.联系人:
文庙联系人:袁 媛;13756067167
宾馆联系人:高宏竹;18104310538
这有山、欧亚卖场联系人:吴璎儒;13664318877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