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吉林省革命旧址名录(第二批)》
《吉林省东北抗日联军旧址名录(第二批)》和
《吉林省馆藏珍贵革命文物名录(第二批)》的通知
吉文旅联发〔2022〕14号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党史研究室、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党委宣传部、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梅河口市党委宣传部、党史研究室、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持续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发〔2022〕13号)要求,我省开展了第二批革命旧址和馆藏珍贵革命文物的遴选申报工作。经过资料整理、审核修改、专家论证等环节,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共同确定了《吉林省革命旧址名录(第二批)》、《吉林省东北抗日联军旧址名录(第二批)》和《吉林省馆藏珍贵革命文物名录(第二批)》,现予以公布。
《吉林省革命旧址名录(第二批)》登记8市(州)共61处革命旧址。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州)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1处,未定级文物34处。《吉林省东北抗日联军旧址名录(第二批)》登记6市(州)共32处抗联旧址。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州)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未定级文物18处。《吉林省馆藏珍贵革命文物名录(第二批)》登记9家博物馆共421件∕套珍贵革命文物,其中一级文物37件∕套,二级文物40件∕套,三级文物344件∕套。
各地相关部门要履行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以革命文物名录为基础,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附件:1.吉林省革命旧址名录(第二批).docx
2.吉林省东北抗日联军旧址名录(第二批).docx
3.吉林省馆藏珍贵革命文物名录(第二批).doc
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委党史研究室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文物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