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关于对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大厦
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
吉旅星评字〔2021〕2号
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
根据《吉林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吉旅星评字〔2021〕1号)要求,省星评复核小组于6月2日,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0,简称:评定标准),对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复核。复核检查中发现该饭店存在必备项目缺失,具体情况如下:
一、饭店总体要求
1.3 导向标志缺失,如:冷热水标识;
1.4无中央空调。
二、前厅
2.3前台无外币兑换服务;
2.7 前厅公共区域无符合标准的残疾人出入坡道。
三、客房
3.3缺少至少3个开间的豪华套房;
3.17无法提供客房微型酒吧服务;
3.19送餐菜品少于8种。
四、餐厅及吧室
4.6 无装帧精致的菜单及饮品单。
五、康体设施
无康体设施。
六、公共区域
无商务中心。
七、安全管理
监控室值班人员业务不熟练,现场无法出示上岗证。
鉴于该饭店受疫情影响严重,并结合该饭店能够积极整改意愿,经吉林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研究,对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做出限期整改3个月的处理决定(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如整改期满未符合《评定标准》要求,将按照《评定标准》做出取消星级饭店资格处理。
请你委督导该饭店抓紧时间认真整改,并在整改期满后以书面形式向省星评委提交整改报告,省星评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特此通知。
吉林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