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文化和
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
(街道)综合文化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吉文旅发〔2020〕400号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旅游和文化体育局: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切实领会国家要求。关于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央和文旅部一直在持续推动和跟进,省文旅厅也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经过近两年来的积极治理,各地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此次国家提出的新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深刻理解国家的内在要求,站在夯实基层思想和文化阵地的角度和高度,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增加做好此项工作的思想自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好乡镇(街道)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
二、切实做好指导工作。目前,文化站经过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后,虽然文化站变成非独立法人单位,但作为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的一部分和意识形态的主要载体,阵地服务职能不但没有削弱,反而有所加强,主要源于责任主体发生了变化。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各级文旅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加强行业指导,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其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正在与省委宣传部起草相关文件)、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进行有效整合融合,拓展文化站的服务空间和功能。
三、切实组织推动落实。各市(州)文旅行政部门要以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摸清本地区文化站改革后相关情况,并督促指导所属县(市、区)文旅行政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站各项工作的建设,提升服务效能。改革后的文化站正常参与省里组织的两年一次“服务农民、服务基层”评选和四年一次评估定级,参与向国家“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推荐评选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地文化站建设。
另,请各市(州)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本地区文化站改革后的具体情况和下步工作想法以正式文年形式报省文旅厅。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