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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7230X9/2020-11811
分      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标      题: 关于举办东北二人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班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文旅发〔2020〕378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7230X9/2020-11811 分      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标      题: 关于举办东北二人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班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文旅发〔2020〕378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关于举办东北二人转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人群研修班的通知 

吉文旅发〔2020〕378号

梨树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的统一部署,省文化和旅游厅定于2020年11吉林艺术学院联合举办“东北二人转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时间、地点、招生人数 

      1.时间:2020年11月1日-30 

  2.地点:吉林艺术学院戏曲学院(长春市朝阳区松辉路226号) 

  3.招生人数:20人 

  (二)组织机构 

  主办: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艺术学院    

  承办:吉林艺术学院戏曲学院 

        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三)培训内容 

  1.培训项目:东北二人转 

  2.培训内容:按照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实施标准,发挥吉林艺术学院戏曲专业六十年办学优势和积淀,构建“基础课+拓展课+参观交流+实践课”的培训模式,采取课堂教学、实践训练、考察观摩、交流研讨、剧目汇报等授课形式,坚持因材施教、问题导向、案例教学,把握二人转自身传承发展规律,注重理实一体,增强培训实效从而帮助东北二人转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提高传承实践能力。 

   二、招生要求 

  1.面向“二人转”项目保护单位梨树县地方戏曲剧团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高水平的二人转专业表演者开展整建制培训。 

  2.具有较高的学习热情,有一定的创作和实践能力。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学安排,坚持全脱产学习。 

  4.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三、工作程序 

  1.请你局按照招生要求组织梨树县地方戏曲剧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学员,于10月2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需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件)和学员推荐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 

  2.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对学员进行审核,会同吉林艺术学院确定最终学员名单。 

  3.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最终学员名单反馈给你局你局负责通知学员并确保其能够如期参加培训。 

  4.培训结束后,吉林艺术学院将对学员进行考核,认定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为公益性培训,培训期间食宿、教学费用由主办方负责,往返学校的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2.学员名单通过审核后,将著录到国家研培计划网络平台,名单提交网络平台后,学员的学号、毕业证书编号随即生成,无法进行补录和替换学员的操作。 

  3.学员无故不参加学习,将在网络平台生成不良记录,1年之内不得再参加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中的培训项目。 

  五、联系方式 

  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杨俊生;18844169674 

      吉林艺术学院戏曲学院:杨佳18643109619 

  材料报送邮箱:78635157@qq.com 

  附件:1.东北二人转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班课程表 

        2.推荐汇总表 

        3.学员推荐表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020 

附件1:东北二人转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班课程表.docx 

附件2: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学员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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