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吉林省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商流通〔2025〕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商务局,梅河口市商务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通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加快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大力提振消费,打造消费新增长点,制定《2025年吉林省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吉林省商务厅
2025年1月19日
2025年吉林省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通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做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实施时间
2025年1月20日起实施,具体起止时间以各地公告为准。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1.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2.鼓励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开展优惠让利活动,支持移动运营商推出消费让利、信用购机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做好配套优惠支持。
三、活动流程
(一)线下实体零售企业流程
1.消费者可直接前往线下销售门店,实名登录云闪付APP扫“门店码”领取补贴券。
2.消费者选定购买产品后,由商户通过pos机具扫描SN码或手动输入,提交验证,核验通过后,消费者支付购买。
3.消费者在销售企业付款时,使用绑定在云闪付APP内的银行卡刷卡/手机闪付进行付款,系统将自动核销政府补贴,消费者在签购单签写姓名。使用细则详见票券细则。
4.商户协助用户进行激活,激活设备完成后,拍摄激活照片、包装盒上SN码及设备本身展示的SN码、imei码,留存签购单、发票等信息,通过云闪付APP上传。
5.补贴券当天有效,若补贴资格未使用,当日24时后过期失效,次日可重复领取。如发生退货,可在退货次日再次申领政府补贴。
6.其他领券渠道:中国工商银行APP—吉林专区、交通银行APP-生活、买单吧APP-惠生活频道、民生银行APP-云闪付权益、发现精彩APP-付款码-以旧换新、兴业生活APP-本地优惠、邮储银行APP-生活-本地服务、平安口袋银行APP、浦发银行APP-爱吉林,银行APP入口的增减以实际上线为准。
(二)线上电商平台企业流程
1.消费者登录电商平台政府补贴专区,领取补贴资格,并选购商品。
2.消费者付款时,选择云闪付APP线上支付,系统将自动核销政府补贴。
3.发货前,电商平台通过线上SN码核验接口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发货。
4.电商指定人员送货上门,保留激活照片,回传电商平台用于后续审计材料上传:快递人员协助用户激活,完成后,拍摄包装盒上SN码及设备本身展示的SN码、imei码,根据电商提供的方案存储或上传激活图片。
5.补贴券当天有效,若补贴资格未使用,当日24时后过期失效,次日可重复领取。如发生退货,可在退货次日申领政府补贴。
四、企业实施主体要求
1.在吉林省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具有较强经营能力、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制度、销售网络健全,按营业额缴纳税款。
2.销售网点具有记录、统计、查验购新补贴信息的能力,能够按规定定期报送销售和补贴数据,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
3.具有一定的仓储及配送能力,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具备开具发票的能力,发票应为个人消费者实名制。能够按要求上传核销和审计信息,包括拍摄包装盒上SN码及设备本身展示的SN码、imei码,发票图片、签购单等;
5.线上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自营或组织平台商户开展手机等数码产品销售业务,具备从事线上数码产品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支持线上支付功能,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进行核验的能力,能对消费者进行实名认证,能够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传输数据,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线上企业自愿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领券,自营和平台商户所有符合政策要求的品类均纳入补贴范围。
6.提供企业征信报告,近三年来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7.遵守吉林省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相关政策,自愿提供备案销售品类、品牌型号、过去六个月销售价格,配合政府部门严防骗补、套补。
8.支持家电厂商授权+限上经销商+授权经销商合作方式,扩大参与主体。积极支持参与企业入库入统。
五、监督管理
1.参与活动的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签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任何骗取财政补贴或违反承诺书的行为,将严格采取追回财政补贴资金、取消资格、列入失信记录以及向社会公示等处罚措施。
2.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暂停直至取消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资格。
(1)不履行承诺书,服务问题突出的。
(2)不按要求及时上报货品信息的。
(3)在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中通过虚假销售、虚假回收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的。
(4)以各种理由限定购买人消费自由的(如:限定购买人选择品牌、种类、规格等)。
3.参与企业应按照要求上传核销和审计信息,线下企业通过云闪付APP上传包括拍摄包装盒上SN码及设备本身展示的SN码、imei码,发票图片、签购单等,线上企业打通与银联接口回传,商务部门将对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下拨垫付资金。上传材料要求如下:
上传材料要求如下:
(一)商品发票。发票金额为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成交价格(消费者实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发票必须明确标记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卖方市场主体名称、卖方纳税人识别号、销售产品规格型号、开票日期,必须明确备注政府补贴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仅对应一件补贴产品,不允许多件补贴产品合开一张发票,不允许将赠品等其他不涉及政府补贴的产品纳入开具发票产品范围。
(二)POS机消费小票。线下市场主体需提供POS机消费小票,小票需由消费者签字确认。
(三)物流单。物流单必须明确标记物流单号、收货地址及签收时间。
(四)各级商务、发改、财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压实主体责任
各地人民政府是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交易凭证与发票开具,并载明购买人、补贴产品的相关必要信息。严格防范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退货不退补”、“一机多卖”等不法行为,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安全。各政策参与主体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要加强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不得发布任何与补贴政策相关的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数据优势作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
(二)统筹消费促进,强化宣传解读
各地要统筹抓好消费促进和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的开展,创新开展联合让利促销活动,打造形式多样的政策组合包,激发市场活力,引导行业有序竞争。组织企业开展“七进”,进老旧社区、进高校、进机关、进医院、进企业、进展会、进农村宣传购新政策及流程,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让企业知道怎么干,百姓知道怎么买。各地要组织销售企业进社区开展宣传工作,每个销售网点至少采取海报、大屏等1种宣传物料进行宣传。
(三)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梳理总结
各地要对交易行为和资金安全进行全流程监管,强化动态跟踪,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格防范并依法严肃处理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工作档案,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梳理汇总有关数据,督促企业规范做好购新补贴工作;确定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报告,更好促进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