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2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商议案〔2021〕15号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四平创建国家级物流枢纽城市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四平创建国家级物流枢纽城市
四平市地处我省南部,是京哈高速(铁)线的重要交通节点,是东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建设物流枢纽城市优势明显,为此,全省内贸流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将四平市列为省级区域性流通节点城市,推动省发改委等部门将四平列为商贸型省级物流枢纽城市,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创建国家级物流枢纽城市。同时,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四平市申报国家级骨干冷链物流示范基地城市。
二、关于支持四平打造东北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
四平地区现有万邦农产品骨干批发市场、梨树生猪交易市场等大型农畜产品的产地型交易市场,具有产业、产品和品牌优势,在全省农产品流通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十四五”期间,省商务厅将支持四平市建设区域性流通节点城市,重点把四平市打造成为区域性的农产品集散基地,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优化升级,着力打造仓配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化、智能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三、关于支持四平举办吉林省“长满欧”进出口博览会
根据《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5〕33号文件)精神,当前,国家严格控制国家级展会总量,获批难度较大。建议以省级以下党政机关名义举办。省商务厅积极支持举办省级“长满欧”进出口博览会,协调做好招商招展,国内外机构、展商参展等事项。
四、关于支持四平建设以农机为主体的自贸区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内,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目前,我国现有21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东西南北中协调、陆海统筹的开放态势,推动形成了我国新一轮全面开放格局。目前,省政府正在积极申报吉林自贸试验区,在国家尚未批准之前,申报四平自贸区难度较大,省里还将对申请四平自贸区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
吉林省商务厅
2021年6月1日
(联系人:吕昕航 电话:0431-8565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