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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商务厅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3    点击数:
   本报告由“组织推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72号)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或查阅。吉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http://swt.jl.gov.cn/;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5628077;传真:0431-85624772;邮编:130021;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855号。

  2018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完成了工作任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省商务厅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厅领导挂帅、分管厅领导把关、责任到处、落实到人”环环紧扣,层层推动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办函〔2018〕72号)要求和厅领导批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制发了本厅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切实将“五公开”落实到公文、会议办理程序

  为适应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在出台《吉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文公开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统一更换了全厅发文稿纸,明确了公文公开属性和方式,除主动公开外,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必须注明理由。我厅重要会议均邀请企业代表、媒体等列席会议,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对厅门户网站进行清理普查,精简部分栏目,并对更新不及时的内容进行了删减和补充,设置了“采购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子栏目,发布了财政拨款预算情况、部门决算、项目采购等信息;二是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栏目进一步加强,推进“在线访谈”活动与公众“零距离”交流沟通;三是适时跟进政策解读,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与解读一并在省政府和商务厅门户网站上发布,便于公众对文件的理解和把握;五是及时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在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建议提案总计20件,全部在时限内办结,满意率100%。

(四)严格落实“只跑一次”,提升政务服务实效

  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目标,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准确公开办事指南。我厅按照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信息系统对接方案,积极开展我厅自建办事服务系统整合融入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只跑一次”改革所涉系统及数据库与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目前系统对接基本完成。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省商务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商务信息595条。

  吉林省商务厅信息公开总数2013年-2018年数据统计图

(二)公开的内容。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信息公开目录更新333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56%;政务动态信息更新218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37%;概况类信息44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7%。

(三)公开的渠道。全部由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和吉林省商务厅网站公开。

(四)政策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初以来,省商务厅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2件,均予以及时回复并积极协助申请人处理相关事宜。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年度省商务厅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省商务厅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培训做的还不够扎实有效;二是文件清理公开还比较滞后。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工作要求,合理调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厅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商务为民、兴商富民的重要途径,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吉林省商务厅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