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MB1642697T/2021-01719
分      类: 渔业渔政;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07日
标      题: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通告
发文字号: 通告〔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642697T/2021-01719 分      类: 渔业渔政;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07日
标      题: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通告
发文字号: 通告〔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9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通告 

  通告〔2021〕1号 

  为增殖养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吉林省2021年禁渔要求通告如下: 

  一、辽河流域  

  (一)禁渔范围 

  包括西辽河、东辽河、辽河干流及其支流,以及干流、支流河道上的水库、湖泊、湿地。 

  (二)禁渔时间 

  5月16日12时——7月31日12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娱乐性垂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二、松花江流域  

  (一)禁渔范围 

  包括嫩江、第二松花江和松花江干流,以及上述江段所属的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水域。 

  (二)禁渔时间 

  5月16日12时——7月31日12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娱乐性垂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三、图们江流域 

  (一)禁渔范围 

  图们江干流及其所属的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水域。 

  (二)禁渔时间 

  图们江干流:5月16日12时——6月25日12时;10月1日12时——10月31日12时。 

  其他水域:5月16日12时——7月31日12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除娱乐性垂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四、鸭绿江流域 

  一)禁渔范围 

  鸭绿江干流及其所属的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水域。 

  (二)禁渔时间 

  5月16日12时——7月31日12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娱乐性垂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五、其他自然江河 

  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7月31日12时;禁止作业类型为除娱乐性垂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六、增殖水域 

  全省各流域水库内人工投放的增殖渔业资源的禁渔时间为6月20日12时——7月31日12时;禁止作业类型为除娱乐性垂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七、其他事项 

  (一)对于违反禁渔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农业综合执法(渔政)机构将依法进行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从事捕捞作业的须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农业综合执法(渔政)机构设立禁渔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公众举报监督。 

    

  吉林农业农村厅监督举报电话:0431—88906503 

  吉林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监督举报电话:0431—85391478 

             市(县)禁渔监督举报电话: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