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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642697T/2019-04423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28日
标      题: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农议字〔2019〕49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642697T/2019-04423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28日
标      题: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农议字〔2019〕49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8日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1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农议字〔201949
  
郭乃硕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家庭农场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家庭农场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2013年中央提出建设家庭农场以后,我厅把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工作,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 

  (一)制定政策措施。201412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农委联合印发《吉林省家庭农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吉工商联字〔201413号)。之后又相继出台《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吉发〔20154号)、《关于加快构建政策支持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4号〕号)等政策性文件。从财政扶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用地用电扶持、吸引优秀人才等多方面推出一系列举措,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大项目扶持2018年,开展了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项目,全省获得财政补贴资金的家庭农场493个,获得补贴资金1302万元;获得银行贷款家庭农场1075个,贷款金额2亿元。 

  (三)加强指导服务。为加快家庭农场培育,我厅将其列入绩效延伸考核中,细化评分内容,将规范化建设、政策资金扶持、指导培训服务、发展质量数量等列为重点,逐步加大工作推动力度。为保障土地流转顺利推进,全省建立了县乡两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698个,村级成立了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工作站,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从事土地流转服务的专兼职工作人员2932人,设置土地流转服务大厅673个。 

  (四)培训农场主队伍。将家庭农场主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依托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技能培训,依托国家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培训,依托实训基地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18年,省内开展青年农场主赴日本、韩国、法国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共培训6139人次;赴省外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参加实训2100人次,省内培训7940人次,培养了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家庭农场经营者。  

  截止2018年底,全省家庭农场总数达到26800个,被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为示范家庭农场2141个。家庭农场经营土地总面积537万亩,户均200亩,家庭成员6.6万人,雇佣劳动力2.5万人。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家庭农场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二、下步工作安排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在继续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家庭农场规范认定、动态名录和信息数据库。创新家庭农场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切实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土地流转到家庭农场备案制度。开展面向家庭农场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家庭农场生产提供便利条件。协调银信部门加大信贷扶持服务力度,解决好发展资金不足问题。 

  (二)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办法、示范家庭农场标准等相关政策措施,简化工作程序,方便注册登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以及“12316”新农村热线和“12582”短消息平台等,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成立家庭农场的程序步骤和相关政策,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创办家庭农场的意识,营造加快家庭农场发展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家庭农场主培训班,重点就理论知识、法律、财会、产品认证、商标注册、项目申报等内容进行讲解,切实提高家庭农场主的经营管理水平。 

  (三)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根据《吉林省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标准》和市县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标准,深入开展省、市、县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总结一批经营模式、标准化生产、带动农民就近就业、线上线下营销、品牌建设等各类有代表性的示范家庭农场,编印成册全省推广。  

  (四)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部门要把家庭农场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提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动植物疫病防控、质量检测检验、农资供应和市场营销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担任农业科技示范户,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引导和鼓励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面向家庭农场的代耕代种代收、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集中育苗育秧、灌溉排水、贮藏保鲜等经营性服务。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发展家庭农场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监督,共同为我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开创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的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1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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