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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3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l.gov.cn/)或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agri.jl.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431—88906450,邮编:130051,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一、概述
  2018年,在省政务和数字化信息局的指导下,省农业农村厅积极落实《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各个环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内容保障更新情况、对历年文件情况公开情况。
  我厅在2017年原“吉林农网”基础上,完成了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建设。新版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现代农业、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乡村振兴、热点专题、应用服务共八大栏目体系。其中,政务公开栏目围绕公开权威、准确、及时、丰富的政务信息,权威解读惠农政策,主要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厅领导、领导活动、机关党建、机构职能、权力清单、政策法规、财务公开、发展规划、人事任免、通知公告、农业概况”等十二个子栏目。目前,新版门户网站已于2018年8月份正式上线运行,相关栏目信息报送已明确具体处室(单位)、具体责任人。2016年以来,我厅门户网站共公开文件128份。其中2016年公开40件;2017年公开42件;2018年以来公开46件。
(二)对应《任务分工》中的具体事项,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举办新闻发布会、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我厅每年都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并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方式对重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进行宣传。去年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同时对《吉林省推进人参产业振兴实施意见》和《吉林省农村集体产权实施意见》进行了政策解读。并于8月份、10月份分别举办2次新闻发布会,对设施农业和黑土地保护条例进行专题宣传解读。
(三)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明确制发公文公开属性、公开方式以及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情况。
  严格控制发文公开流程。厅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通过OA发文时,都明确制发公文公开属性,我厅公开栏共设有全文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公开属性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两种公开方式。一是选择“主动公开”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在OA“文件通告”栏中3日内予以公开。二是选择“面向社会公开”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在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上3日内予以公开。此外,其他需公开的文件由信息中心负责在吉林农网上3日内公开。三是“不公开”的文件务必在内部公文呈报单上注明理由。如:涉密、请示等原由。四是办公室、审批办接到群众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或申请的情形,要积极受理、审核,依法及时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厅相关处室、单位在召开涉及农民群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等方面的会议前,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的方式,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具备条件应当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充分让公众参与、知晓,提高农业农村厅工作透明度。
(四)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及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具体包括:一是5月3日,我厅下发《关于调整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吉农办发〔2018〕6号),组长由厅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厅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建立起省农业农村厅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处室、各单位各司其职,分别承担各自任务,明确联络员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络员协调会议,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起政务舆情监测及处置回应制度;已经明确政务公开组织推动职能统一划归办公室具体负责;6月4日,我厅制定下发《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规则(试行)》(吉农发〔2018〕1号),对政务公开原则、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依据、公开流程、公开主体等作出6项具体规定,并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务微博管理办法》、《网站信息采集和发布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从制度层面对政务公开工作加以规定,以此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四是向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专门汇报了上半年全厅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我厅于7月20日举办了一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参加培训。五是强化工作落实。6月13日,我厅召开了全厅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永林对政务网站建设、财务公开、重大项目公开、政策解读、建议提案答复、“双随机一公开”、权力清单、发文会议管理等内容,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具体化任务分工,落实敲实工作任务。六是强化督促检查。我厅建立健全了每月跟进、季度督查、半年通报、全年总结的督查制度,对照去年全厅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完成时限,逐项进行督查,确保确保政务工作有效落实。
(五)典型经验及做法。
  6月12日,我厅制定下发《2018年全厅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具体落实方案》(吉农办办〔2018〕7号),对政务公开的原则要求、重点内容、任务分工、推进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今年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细化分解成16项具体任务指标,并明确要求每个处室(单位)报1名具体责任人,建立了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政务公开微信群,达到了上级精神及时知晓、上级指示及时落实、工作相互交流、共同推进提高的目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厅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我厅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我厅业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机构设置、职能等信息,我厅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门户网站和统一平台公开发布。我厅去年以来所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次数一共46次。并按时公开了我厅2018年财政决算、2019年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我厅充分利用语音、短信、网站、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网农舆情等不同手段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贴心服务,认真解答涉及农业农村方面的疑难问题和相关农业法规政策,全年发布政务微博80条,12316语音平台电话呼入量100万个,主动群发各类短信信息近10亿条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厅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提供多渠道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流程,实行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受理、登记,转业务处室办理,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统一跟踪答复、归档,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法规办理。2018年,我厅收到3件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按照相关要求形成答复意见,并积极与申请人联系,申请对象对答复意见均表示满意。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省农业农村厅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54件,其中,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23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3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满意率达到了100%。相关提案办理结果公布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开”下的“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中。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依申请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我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丰富;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升。
(二)采取的措施。
  2019年,我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以重点领域公开为抓手,加大主动信息公开力度。以政策解读为切入点,助力稳定市场预期。
  二是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加强舆情回应。
  三是围绕“只跑一次”改革,强化网上服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