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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采用数据的起始及截止时间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省水利厅办公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726号,邮政编码:130022,联系电话:0431-84994027,传真:0431-84994099。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创建优质政务公开平台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依法依规加大水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真正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责任落实方面,成立省水利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对各自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各自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体系方面,修订完善《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流程图》、《吉林省水利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格式样式》、《吉林省水利厅政策解读工作制度》、《吉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公开程序、依申请公开程序等重点内容,有效提升信息答复规范性水平,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日常工作方面,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定了《省水利厅政务公开文件清单》,系统梳理2024年度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文件信息。对已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和集中发布,共更新发布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文件1件,以水利厅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新增文件2件、废止文件2件。认真做好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水利新媒体平台等渠道的信息发布工作,2024年,省水利厅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上,累计发布政府信息19条,规范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21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上,累计发布各类信息686条,其中概括类信息2条、政务动态信息66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3条,处理各类留言51条。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上,累计发布图文、视频消息840余篇(条),推动总浏览量突破千万、总关注和订阅量达到63311个。此外,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和基本程序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推动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410.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1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1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吉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吉林省水利厅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聚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重点工作,推动全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吉林省水利厅    

2025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