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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605G/2024-03157
分      类: 道路运输;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1日
标      题: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两考合一”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605G/2024-03157 分      类: 道路运输;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1日
标      题: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两考合一”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两考合一”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 区)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推进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改革落地落实,自2024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两考合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两考合一”是激发交通运输市场主体活力,便利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巡游和网络预约两种业态之间从事经营活动,促进驾驶员从业、就业、创业、择业的重要措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精心部署实施,扎实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两考合一”工作,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切实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二、规范资格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两考合一”相关工作。一是优化试题内容。编制区域科目考试内容要依据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相关要求,突出安全运营和服务标准方面的知识测试,避免出现与运营服务要求不密切或者难度较大的内容,试题应当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并定期更新题库。二是落实“两考合一”管理工作。合理制定考试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驾驶员背景核查工作,对首次申请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实行“一次报名、一次背景核查、一次考试”,核发两种类别从业资格证件。三是严格考试管理。要严格落实驾驶员自愿参加培训要求,禁止强制考生参加考前培训,不得以报名费等名义变相收取考试费用。严肃考场纪律,对考试中存在考务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未认真履行职责等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规范从业资格管理。坚持“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要求,严把从业资格准入关,督促出租汽车经营者按规定开展驾驶员继续教育,完成继续教育后向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备。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多媒体和移动终端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两考合一”政策。做好执法和审批工作人员新政策的培训工作,并及时跟踪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提升广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从业资格“两考合一”便民利民措施落地见效。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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