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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605G/2021-02425
分      类: 行政执法;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交法规〔2021〕16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605G/2021-02425 分      类: 行政执法;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交法规〔2021〕16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3日
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3年)》的通知
吉交法规〔2021〕16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所属综合执法机构,省综合行政执法局:

  现将《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7日

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交办发〔2021〕5号)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素质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根本目的,以建设高质量交通强省为根本任务,通过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质效,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提质效的节奏,到2021年底,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展开,综合执法基础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有所增强;到2022年底,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效果明显,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得到强化、执法效能得到提高、执法队伍精神面貌得到提升;到2023年底,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成效显著,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政治素质

  1.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以讲政治为统领、优作风为关键、强服务为目的,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工作,并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省委、省政府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加强基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2.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到2021年底,具备条件的基层执法站所全部建立党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达到交通正能量不断凝聚,行业形象持续提升的目标,凝聚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3.推进职业道德素质提升。开展以“初心、责任、担当”为主题的职业道德大讲堂活动,弘扬“最美吉林交通人”模范事迹,引导执法人员将忠诚干净担当、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精神根治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责任感,提升服务从业人员、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高质量交通强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锤炼过硬的执法作风。严肃执法风纪,制定并组织实施《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风纪和纠察规范》《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用语规范》,结合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统一工作,全面规范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着装、仪容举止、用语和内务管理,树立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新风貌。严守执法纪律,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警示廉洁教育视频,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提升专业素质

  5.推进文化素质提升。探索实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准入制度,新录用执法人员原则上应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提高交通运输、法律、管理类专业执法人员的录用比例,鼓励优先提拔使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领导干部,通过与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共建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继续学历教育,到2023年,基本实现执法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6.推进综合业务提升。依托交通运输部统一修订的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大纲、应知应会手册,以及培训考试网上平台、执法考试题库,从2021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分级、分批实现执法队伍业务轮训全覆盖,并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考试。以此次轮训为契机,着力培养跨门类、跨专业综合执法人才,促进各业务门类深度融合,使执法人员逐步全面系统掌握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执法业务知识。基层综合执法机构可以通过组织本单位业务骨干授课、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自学等方式,认真做好执法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

  7.推进法治素养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执法队伍轮训必修课。全面推行综合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学法、主管法治工作领导定期讲法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单位法治讲堂、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利用“学习强国”“新时代e支部”平台、网络教育等学习载体,引导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和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

  (三)提升执法能力

  8.加强军事体能训练。组织开展体能训练,切实增强执法人员身体素质,磨练坚强意志,更好地保障和服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交通指挥手势训练,规范执勤动作,提高日常执法、事故处置、重要时段执勤等执法现场组织和处置能力。组织开展队列训练,增强纪律观念,提升集体荣誉感,促进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

   9.加强模拟执法演练。组织执法全过程现场训练,并进行形式多样的执法能力比赛,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等模拟训练以及综合执法监管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组织开展执法情景模拟演练,演练内容应涵盖公路、水上各执法门类,超限超载、工程质量、道路运输等各执法领域以及事故救援、应急处置、交通保畅等应急保障工作,在训练中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提升执法能力,抓紧完成物理整合”化学融合

  10.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结合“典型差案”评查、败诉、败议案件整改等活动,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研判指导,以案释法、以案说理、以案促学,提高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件的法理分析及执法实践能力。定期组织收看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栏目,使执法人员对庭审全过程、法律法规适用、证据采集、执法程序等方面有充分了解,同时促进基层法制审核部门提高对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工作的完成质量。

  11.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更新行政处罚文书,动态调整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推进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12.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应用“互联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办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深入推动全省综合执法行业监管信息的归集应用和互联共享,实现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联动、区域协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提升服务质效

  13.畅通社会监督。深化执法公开,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在办事大厅或对外网站公开机构和职能、人员和岗位职责、办事流程和时限、执法依据和案件办理结果。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依托12328、12122、12345等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和电子政务外网微机终端、电子邮箱、信箱等投诉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反馈人民群众诉求。聘请行风监督员,发放执法评议卡,开展执法效能评议,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14.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基层执法机构内勤人员与外勤人员、办案人员与法制审核人员之间,业务机构与财务、审计、票据等内务管理机构之间要形成有效的协作和监督机制。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积极运用“五化”工作法对考核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改进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指标设定,做到工作细化可见、量化可比、考核可评。落实评议考核结果反馈机制,对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单位和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纠正、约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方式及时处理,实现自我监督、自我净化。

  15.创新执法方式。修订并组织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并通过在执法过程中采取引导、示范、教育、劝告、建议等柔性行政指导手段,提高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和对行政行为的接受度。深入企业、工地、站场,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执法站所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办好交通运输贴近民生实事,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执法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安全知识的宣传讲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五)夯实基层基础

  16.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深入推进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为内容的“四基四化”建设,落实部关于“四基四化”相关配套标准,着力夯实行政执法的基层基础,逐步实现基层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管理制度明显规范,物质保障明显增强,执法能力明显进步。

  17.着力提升基层站所领导班子素质能力。加强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抓住“关键少数”。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基层执法站所领导进行初任培训。加大实践锻炼力度,提升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履职能力,重点提高研判决策、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组织协调水平。坚持严管和厚爱并重,提高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干部队伍。

  四、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1年6月底前)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思路、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为扎实开展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奠定基础。

  (二)实施阶段(2021年7月至2023年9月)

  各项工作全面铺开,夯实队伍建设基础,提升执法能力,塑造队伍形象,着力打造人民满意交通运输执法队伍。

  (三)评估总结阶段(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

  通过组织开展执法大比武、大练兵、执法评议考核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全面评估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开展成效。对素质能力提升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行业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研判,总结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补齐制度短板,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巩固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方式步骤、工作重点,将各项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取得实效。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开展情况于每年6月20日前,12月20日前报送厅法规处。要将素质能力提升行动作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高位推动、严格要求、狠抓落实,省厅将适时组织人员实地指导、检查、评估。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有关要求,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执法保障,将学习培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等经费列入预算,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开展期间,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保护等工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成效,展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新作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强宣传力量,指派专人负责信息采编,确保每季度至少报送1篇宣传稿件,省厅将择优选取,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吉林交通报、厅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

  附件: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重点任务表

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重点任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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