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5年城市高质量运行(供热保障方向)省级补贴资金绩效自评信息公开
1、转移支付基本情况
2025年,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吉林省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吉建督〔2025〕14号),将“省级一次性筹措供热奖补资金(2024-2025 年度)”也一并纳入吉林省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吉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下达2025年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吉财建指〔2025〕651号),共下达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20500万元,其中,供热保障方向专项资金17000万元,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吉财建指〔2025〕651号),下达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供热保障方向)17000万元,共包括41个市(县、州)的供热保障专项奖补资金16902万元和省级供热保障专项工作经费98万元。
吉林省2025年城市高质量运行(供热保障方向)补助资金已通过指标文下达41个市(县、州)。预算资金为17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我省17000万元预算资金已全部下拨到有关市县。预算数17000万元,执行数17000万元,因本次奖补资金实行“先实施,后拨付”的方式,属于事后补助,资金到市县后用于有关项目,故暂定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资金支持方向分类,2025年城市高质量运行(供热保障方向)项目补助资金总体目标:
我省2025年城市高质量运行(供热保障方向)补助资金2025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是供热奖补面积≥2.2亿平方米,燃料质量达标率100%,供热温度达标率≥98%,供热奖补资金发放及时率≥90%,单位供热成本降低率≥5%,居民投诉降低率≥10%,供热企业满意度≥90%,居民满意度≥90%。
实际完成总供热奖补面积2.43亿平方米,燃料质量达标率100%,供热温度达标率99%,供热奖补资金发放及时率91%,单位供热成本降低率6%,居民投诉降低率50%,供热企业满
3、绩效自评结论
预算执行率100%,无偏离,绩效目标无偏离。获得补助资金的41个地区已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各地主管部门将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开绩效评价情况。
吉林省2025年城市高质量运行(供热保障方向)补助资金到达地方后,利用情况属财政部门掌握范畴,市县主管部门对执行情况不完全掌握。
初审:荣蒙
复审:贾璇
终审:张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