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吉林省城市燃气管道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通知
吉建市政〔2025〕6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主岭市、桦甸市、梨树县、东辽县城管局,敦化市房产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燃气管道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切实提升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现将2025年度城市燃气管道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1.老旧或具有安全隐患的管道改造;
2.用户端加装的安全设施;
3.在燃气管道重要节点安装监测、预警、处置等智能物联感知设备;
4.高层住宅瓶装液化气改造为管道燃气。
二、申报项目条件
(一)申报条件。
2025年新建项目或2024年9月以后开工且工程量完成不足20%续建项目,以上项目应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工程量80%。剩余“带病运行”管道改造、高层“瓶改气”2024年剩余改造计划及2025年计划及2024年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完成较好的城市优先考虑。
(二)申报材料。
申报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手续、申报项目的年度改造计划、项目形象进度报告、申报单位承诺书、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申报程序
(一)市州推荐。
各市州燃气管理部门根据申报条件,结合现场踏查、综合考评等,择优推荐2个辖区内符合条件、迫切需要实施及资金支持的项目(含市本级,梅河口、长白山管委会推荐1个)。市县两级燃气管理部门要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省级评审。
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对市州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吉林省城市更新改造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予以支持。
四、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各市州、县(市)燃气管理部门严把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各市州燃气管理部门要坚持公平、客观原则,择优推荐。省住建厅将结合日常调研检查,对入选项目进行抽检复核。
请各市州燃气管理部门于3月7日下班前,加盖公章正式报送推荐项目单,并将申报材料(三份)及电子文档一同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蒋昕宇 刘 昕 0431-82752607
报送邮箱:zjtgas2020@163.com
附件:1.城市燃气管道设施老化更新改造推荐项目单
2.城市燃气管道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申报书
3.绩效目标申报表
4.申报单位承诺书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3日
初审:蒋昕宇
复审:刘昕
终审: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