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公租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建保〔2024〕16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税务局、残联,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税务局、残联,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税务局、残联,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税务局、残联: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根据相关部门职责,制定《“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公租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吉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公租房’”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9月12日
初审:曲景琦
复审:王龙金
终审: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