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办法》政策解读
为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2023年8月16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出台《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办法》(吉建规〔2023〕5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对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必要性
近年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普遍反映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等方面缺少具体操作依据,评标过程中也常因评审劳务报酬等问题发生争议,甚至发生不公正、不廉洁等违法违规行为,制约了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竞争择优功能的发挥,需要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的发放。
二、政策主要内容
《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办法》共22条。主要包括:评审劳务报酬支付标准,评标时间计取原则,评标专家发生违规行为时评审劳务报酬发放的相关处理标准等。
三、政策解决的主要问题
《支付办法》对于解决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发放标准不统一、高额索要等问题,减少因评审劳务报酬问题引起影响公正评标现象的发生,对进一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范化、透明化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