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41J/2022-00974
分      类: 建筑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8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建筑工地工人宿舍住宿标准的补充通知
发文字号: 吉建管〔2022〕1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41J/2022-00974 分      类: 建筑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8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建筑工地工人宿舍住宿标准的补充通知
发文字号: 吉建管〔2022〕1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1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地工人宿舍住宿标准的补充通知
 
吉建管〔2022〕10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随着全省疫情,特别是长春、吉林两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各地正在积极推进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鉴于各项目建筑工人陆续返岗,现将工人宿舍住宿标准调整如下:
  尽量降低工地宿舍居住密度,中高风险地区有条件的,鼓励每间不超过2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低风险地区有条件的,鼓励每间不超过4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若执行以上规定仍确有困难,可适当放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