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格按照省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现将我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1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各处室(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有关规定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走上制度化、正规化轨道。
我厅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公开:一是通过建设厅网站公开,二是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1年,我们对厅网站进行第二次改版,加强民生方面的信息公开,突出网上办事服务。网站设立保障性安居工程、“暖房子”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城镇化建设等专题栏目,建设了网上办事大厅、厅长信箱、网上投诉、在线咨询等栏目,其中网上办事大厅集成了许可事项、管理系统、资质资格查询、法律法规、示范文本、表格下载等服务栏目,厅长信箱、网上投诉、在线咨询都建立了一套办理回复制度,从而为办事企业和公众及时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新版网站目前已上线试运行,正在逐步完善新增栏目内容。
2011年共整理、录入、发布12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形成纸质文件报送省政务公开办公室档案室存档备查。受理并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我厅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274条,其中2011年公开信息为128条,全部为网上公开。发布《吉林建设公报》1期,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此外,2011年我厅通过建设厅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00多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2011年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及业务管理类信息119条,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6条,其它类信息2条。
(三)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吉林省建设厅门户网站在网上公开信息,同时将网上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送政务大厅公共查阅点。还通过新闻发布会、建设公报等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信函申请,涉及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和房屋所属地块规划许可文件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答复,下发3份《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否决公开原因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房屋所属地块规划手续的批准单位为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议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已上报国务院,但还未经批准,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故暂不予公开。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无。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厅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还有需改进之处,如应进一步加强对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虽然我厅于2009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建办〔2009〕128号),但还需加强贯彻落实,加强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2012年,我厅将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指导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公众满意,让申请人满意。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