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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33P/2018-09858
分      类: 教科文;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21日
标      题: 关于拨付2018年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财粮指〔2018〕81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33P/2018-09858 分      类: 教科文;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21日
标      题: 关于拨付2018年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财粮指〔2018〕81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7日

关于拨付2018年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的通知

吉财粮指〔2018〕813号

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下达2018年稻谷补贴预算通知和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省农委 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粮〔2018〕741号)等有关精神,现拨付你市县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87417万元。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你市县在农发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执行中收入列“1100313农林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999 其他目标价格补贴”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科目。

  你局收到补贴资金后,要根据你市县实际情况,按照吉财粮[2018]74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按要求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民手中。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市县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与2019年1月底前将预算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省财政厅。

  附件:1、2018年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拨付情况表(不下发)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18年度)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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