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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753/2022-05750
分      类: 综合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5日
标      题: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更新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环环评字〔2022〕3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753/2022-05750 分      类: 综合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5日
标      题: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更新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环环评字〔2022〕3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1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更新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的通知

吉环环评字〔2022〕3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中的技术把关作用,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查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2021修正)》中“动态管理”要求,我厅决定对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2020年版本)进行更新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专家库成员保留需重新确认

  (一)原专家库成员若要继续保留在专家库内,须经本人和单位重新确认基本信息并填写《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附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专家承诺书等)。退休人员可本人申请。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调整,对2020年以来两次(含)以上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被国家列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通报批评的以及未提交确认材料的原专家库成员,调整出专家库。

  二、申请入库专家条件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廉洁自律;

  (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了解、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导则、技术规范,熟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要求和工作程序;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环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5年(含)以上;熟悉并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15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外出踏勘等现场工作,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1957年1月1日),特别需要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对特殊需要的专家,经我厅认可,可直接入选专家库。

  鼓励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人员申请入库。吉林省生态环境系统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作为专家库成员。

  三、专家入库方式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从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相关行业的在职或退休人员中遴选。专家入选专家库原则上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退休人员可采用个人自荐方式。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

  (一)申报材料

  1.自荐或单位推荐专家应填写《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附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明扫描件、学历证明扫描件、环评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如是)、专家承诺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推荐的专家,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上述材料后,还应填写《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方式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至97400396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原专家库内专家无需报送纸版材料,将《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电子邮箱。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尽快将专家征集文件转发或通知到相关人员,确保动态调整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我厅将对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对符合条件的专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选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

  (三)各地可根据需要在国家级、省级专家库基础上建立市级专家库。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白 沫

  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吴德刚

  联系电话:0431-80524389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088号伟峰国际1207室

  

    附件:1.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申请表

        2.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推荐汇总表

        3.行业领域分类

        4.专家承诺书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

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申请表

 

(自荐□单位推荐□)                                      填表日期:           

  

 

  

 

 

出生日期

 

最高学历

 

身份证号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通讯地址

 

单位电话/传真

 

专业技术职称及任职时间

 

现从事专业

 

电子邮箱

 

  

 

单位类型

□事业单位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 □环评机构 □企业 □其他

环评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核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如有)

 

专业领域

最多三项 

1、水环境 :□地表水 □地下水;2、大气环境;3、声环境: □噪声 □振动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 □危险废物;5、生态环境:□水土保持 □陆生植物生态 □陆生动物生态 □水生生态 □城市生态 □景观生态 □生物安全;6、环境地学:□环境地理 □环境地质 □土壤环境 □环境地球化学;7、人群健康:□环境医学 □环境病理学 □劳动卫生;8、环境工程:□污水处理 □废气治理 □固废处置 □噪声防治 □生态治理 □环境管理及环境规划 □工艺设计 □环境监测 □环境风险 □辐射环境; 9、□其他(注明具体专业领域)

行业领域

最多三项

□轻工、纺织、化纤 □化工及医药 □石化 □石油、天然气 □煤炭 □机械电子 □建筑材料 □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火电 □农林牧渔业□水利、水电 □采矿 □选矿 □交通运输  □建筑、市政公用工程 □地质勘查 □社会服务及区域开发 □其他(注明具体行业领域)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主要成果,不超过300字)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意见: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技术职称扫描件(须附件);

      2.环评工程师扫描件(若有须附件);

      3.专家组长的申请人需在个人简历最后单独说明能够承担的行业领域及突出造诣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寸相片(须附件)。


附件2

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姓 名

工作单位

学 历

所学专业

职称/职务

现从事专业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备注

 

 

 

 

 

 

 

 

 

 

 

 

 

 

 

 

 

 

 

 

 

 

 

 

 

 

 

 

 

 

 

 

 

 

 

 

 

 

 

 

 

 

 

 

 

 

 

 

 

 

 

 

 

 

 

 

 

 

 

 

 

 

 

 

 

 

推荐单位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附件3

 

行业领域分类

 

一、轻工、纺织、化纤:指各种化学纤维、棉、毛、丝、绢等制造以及服装、鞋帽、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项目;食品、饮料、酒类、烟草、纸及纸制品、印刷业、人造板、家具、记录媒介的制造及加工等项目;

二、化工及医药:指基本化学原料、化肥、农药、有机化学品、合成材料、感光材料、日用化学品及专用化学品的生产加工与制造项目;各种化学药品原药、化学药品制剂、中药材及中成药、动物药品、生物制品的制造及加工项目;

三、石化:人造原油、原油、石油制品,焦碳(含煤气)的加工制造项目;

四、石油、天然气:石油开采、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油库(不含加油站的油库)、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石油、天然气、成品油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等;

五、煤炭:指煤层气开采、煤炭开采、洗选、配煤、煤炭储存、集运、型煤、水煤浆生产等;

六、机械、电子:指普通机械、金属加工机械、通用设备、轴承和阀门、通用零部件、铸锻件、机电、石化、轻纺等专用设备、农林牧渔水利机械、医疗机械、交通运输设备、航空航天器、武器弹药、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家用电器及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及修理项目;电子加工项目等;

七、建筑材料:指水泥、玻璃、陶瓷、石灰、砖瓦、石棉等各种工业及民用建筑材料制造与加工项目等;

八、地质勘查:指基础地理勘查、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包括勘探活动)等;

九、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指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的冶炼及压延加工等项目;

十、火电:指各种火电、输变电工程、蒸汽、热水生产等项目;

十一、农、林、牧、渔业:指农、林、牧、渔业的资源开发、养殖及其服务项目等;

十二、水利、水电:指水库、灌溉、引水、堤坝,水电、潮汐发电等建设项目;

十三、采矿:指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等采矿工程项目;

十四、选矿:金属和非金属矿等选矿工程项目;

十五、交通运输:指公路、铁路、地铁、城市交通、桥梁、隧道、港口、码头、航道、水下管线、水下通道、光纤光缆、管线、管道、仓储建设及相关工程;

十六、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指房地产、停车场、污水处理厂、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项目及综合整治项目;

十七、社会服务及区域开发:指各种卫生、体育、文化、教育、旅游、娱乐、商业、餐饮、社会福利、科学研究等建设项目;各种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的区域性开发项目。

附件4

 

专家承诺书

 

 入选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我将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专家库各项规章制度,并作出如下承诺:

1.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受任何权势、利益主体和人情的左右,科学、公正地提供咨询;在评估项目与自身利益相关或可能失去公正性和客观性时,主动回避参与该项目的技术评估。

2.科学严谨,谨言慎行。技术评估会前认真研读环评文件并严格把关;会前起草书面意见,意见明确、具体,并对提出的意见负责;不对外泄露尚未公开的评估信息和商业秘密。

3.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不收取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个人等利益相关方给予的礼金、有价证券、银行卡、购物卡等;不参加利益相关方组织的营业性娱乐活动和旅游;不在利益相关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自觉接受专家库管理部门的监督、考核。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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