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政策,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由厅人事教育(老干部)处负责,有关生活待遇的落实,由厅办公室、财务处等处室配合。
二、要加强与上级老干部管理工作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使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到位。
三、抓好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建设,按照机关党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坚持党支部每月活动一次。
四、加强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政治待遇,保证老干部及时阅读有关文件、资料,定期召开座谈会,向老干部通报情况,征求老干部的意见,不断改进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五、抓好离退休人员信访工作,对老同志的来访要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来信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答复,需要向领导汇报的问题要及时汇报,能解决的要予以解决,做到不推诿,不拖延。
六、搞好离退休人员管理的基础建设,要建立离退休人员帐卡、档案,档案帐卡内容记载清楚、详实,充分反映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状况。
七、坚持走访慰问制度。对生病住院的离退休人员及时探视;春节前除团拜外,对离休老干部和厅级退休干部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为过80岁生日的离退休人员,组织一次寿宴庆典,及时把组织的温暖送到老同志的心里。
八、不断加强离退休人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要结合老干部的特点、爱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配置必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积极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活动。
九、落实好老干部的生活待遇,保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足额发放;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老干部的生活补贴和医保政策,坚持离休老干部生活待遇从优原则,保证离休老干部就医用车。
十、定期组织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建立老干部的健康档案,掌握老同志的健康状况。
十一、管理使用好离退休人员的特需及活动经费,做到按政策规定使用和发放。坚持每月集中活动2次,在有关政策和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年适当安排健康疗养或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