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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70195E/2012-03186
分      类: 通知公告;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12年01月1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省矿产资源“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国土资发〔2012〕2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1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70195E/2012-03186 分      类: 通知公告;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12年01月1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省矿产资源“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国土资发〔2012〕2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1月13日
  关于印发《吉林省矿产资源“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吉国土资发〔2012〕2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长白山管委会国土资源局、经济发展局,县(市、双阳区、江源区)国土资源局、发展发改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吉林省矿产资源“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国土资源  矿产资源  “十二五”规划  通知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2年1月13日印发
  (共印130份)
  吉林省矿产资源“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一年三月
  目     录
  一  前  言
  二  矿产资源及开发利用形势
  (一)自然经济社会简况
  (二)吉林省矿产资源特点
  (三)“十一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保护取得巨大成就
  (四)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需求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  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四  规划目标
  (一)近期目标
  (二)远期目标
  五  主要任务及重点项目
  (一)主要任务
  (二)矿产资源重要项目及资金安排
  六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规划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
  (三)促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
  (四)完善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管理
  (五)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融资机制
  (六)构建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七)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增强规划的基础支撑能力
  (八)积极推进科技创新
  (九)扩大规划的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一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吉林全面振兴的重要时期,是我省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变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矿产资源“十二五”规划,对统筹保障我省经济发展,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应对新挑战,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矿产资源为吉林省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755.11亿元,与矿业有关工业增加值1002.07亿元,占总增加值的27%,可见矿产资源对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按照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的部署,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及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管理的实际,编制《吉林省矿产资源“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体系中的行业重点专项规划,是吉林省矿产资源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政府加强对重要资源供求的宏观调控、审核资源性项目、安排相关投资的依据,同时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是矿产勘查、开发、保护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的范围包括吉林省行政辖区内9个市(州)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规划》以201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11—2015年,展望到2020年。
  二  矿产资源及开发利用形势
  (一)自然经济社会简况
  吉林省地处中国东北部,面积18.74万km2,东北与俄罗斯接壤,东以图们江、鸭绿江为界与朝鲜隔江相望,西与内蒙古自治区相依,南、北分别与辽宁省、黑龙江省毗邻。有公路、铁路、水运与俄罗斯、朝鲜和日本相通。京—哈高速公路和哈—大铁路纵贯南北,白城—长春—图们铁路横跨全省东西,特殊的区位条件为大宗主要矿产的国际、省际互补提供了便利。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制约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得到根本解决,产业竞争力不足,市场化水平低,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发展成本高,社会发展滞后等问题严重困扰着经济发展。
  当前吉林省处于工业化过程中的中期初始阶段,工业结构以重化工、行走机械、矿产开发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今后几十年内吉林省无论在全国的产业分工中,还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矿业及矿业相关的加工工业仍占有基础性地位。经济发展主要依靠消耗自然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的格局不会发生根本的变化。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大宗主要矿产如煤、石油、天然气、铁、锰、铬、铝、铜、铅、锌、钾、硫、磷等需求都很大。在这个发展阶段中,必须保障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建立起强大的经济基础。因此,在重视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矿产资源对支撑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同时矿业结构的调整可以有效地改善经济结构不合理现象,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吉林省矿产资源特点
  截至2010年底,全省发现矿种158种,占全国已发现171种矿产的92.4%。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120种,矿区1545处。全省有大型矿床61处,中型矿床180处,小型矿床1258处。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支柱性作用的15种矿产(石油、天然气、煤、铀、铁、铝、铜、铅、锌、金、磷、硫铁矿、钾盐、钠盐、水泥灰岩)中,我省除铀、铝、钾盐、钠盐外,其余11种矿产都有探明储量。在45种重要矿产资源中,我省发现了41种,有38种探明了资源储量。其中资源储量丰富的矿产有镍、钼、油页岩、硅灰石、硅藻土、膨润土、矿泉水等,在全国资源储量中占有重要地位;资源储量严重欠缺的有铜、铅、锌等。全省固体矿产资源储量见附表1。
  矿产资源分布地域特色明显,一些矿产既在区域上广泛分布,又在资源储量上相对集中,有利于规模开发。能源矿产中石油、天然气、油页岩等主要分布在松原、白城、长春,煤炭主要分布在延边、长春、吉林、白山、通化。金属矿产主要分布在中东部山区。其中铁矿资源储量主要集中在八道江板石沟、桦甸老牛沟和敦化塔东三处产地,镍矿主要分布在磐石红旗岭和通化赤柏松,钼矿主要分布在永吉大黑山、舒兰季德、敦化大石河等地,金矿主要分布在桦甸夹皮沟、安图海沟、珲春小西南岔、八道江金英等地。非金属矿产全省都有分布,其中硅灰石主要分布在磐石错草和梨树大顶山,饰面用花岗岩主要分布在蛟河天岗,硅藻土主要分布在长白马鞍山—西大坡和临江六道沟,水泥用灰岩主要分布在双阳羊圈顶子—磐石烟筒砬子。优质矿泉水主要分布在东部长白山地区。
  矿石质量优劣不一,量大质优与品级差、组分杂、规模小并存。金属矿产单一矿产地少,多以共生或伴生形式赋存,贫矿多,富矿少,选冶成本大。非金属矿产种类多,很多矿种品级好、适宜深细加工、附加值高,如公主岭刘房子膨润土、磐石硅灰石、蛟河饰面花岗岩、长白临江硅藻土、长白山区的矿泉水等矿产,品质享誉中外;而磷矿、石榴子石、冰洲石及部分金属矿产,矿石品级较差,虽然有查明资源储量,但目前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
  钨、钼、金等金属矿产成矿地质条件良好,具有较大找矿潜力。我省南北跨两个Ⅰ级大地构造单元,东濒环太平洋成矿带,成矿地质条件良好,中东部山区具有中大型金属矿床的成矿条件。近年来,我省在舒兰、敦化、珲春、白山等地评价了钼、钨、金等大型矿床,根据成矿理论和目前找矿线索,某些地区还有很大的找矿前景。
  全省矿产资源具有矿种多、产地多、小矿多,大矿少、重要矿产少,资源和矿产地向重要成矿区带集中的三多二少一集中的特点。
  (三)“十一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保护取得巨大成就
  1.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
  “十一五”期间,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取得了较大成就。根据地质成矿条件和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吉林省积极探索新的矿产资源运行机制,组织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引进先进的找矿理论和方法,推动地质找矿工作有序开展。积极争取中央勘查基金、设立省级勘查基金、吸引社会地勘资金,加大地质勘查工作投入。全省共设立新的地质勘查项目1104个,完成地质勘查资金累积投入25亿元,年勘查工作投入总体具有上升趋势(图1)。新增矿产地l51处,其中大中型矿产地49处。先后在扶余至农安一带发现特大型油页岩矿床,在长春龙家堡和舒兰水曲柳一带探明大型煤矿,在珲春杨金沟一带查明一处大型钨矿,在敦化和舒兰一带发现大型钼矿,在白山地区发现大型金矿,在双阳地区发现大型石灰石矿,对长白山地区优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进行评价。
  图1  “十一五”地勘资金投入情况

 

“十一五”地勘资金投入情况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十一五”期间,全省矿业开发取得长足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1)矿产开发效益显著
  截至2010年底,全省已开发矿产86种,年产固体矿产矿石量1亿多吨。已开发利用的能源矿产有石油、天然气、煤炭、油页岩、地热,金属矿产有铁矿、铜矿、铅矿、锌矿、钼矿等10余种,非金属矿产有石灰岩、大理岩、硅灰石、硅藻土等67种,水气矿产有矿泉水、地下水、二氧化碳气。全省共有矿山2341户,其中大型84户、中型101户、小型1223户、小矿933户。从业人员147524人。固体矿石年产量13869.06万t,液体(地热、矿泉水)产量77.02万t,气体(含天然气、二氧化碳气)产量402.38万m3。矿产品(不含油气)销售收入137.8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5.35亿元。
  2)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显好转
  矿山开采规模与占用资源储量基本相适应,矿业布局进一步优化,进一步理顺了采矿权设置与管理秩序。对一些没有或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乱采滥挖的煤矿山限期停产整顿,关闭了一批不合格小煤矿。实施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解决一些矿山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全省矿山企业总数由2005年的4000余个,调整到2007年2977个,2010年2341个,矿山数量逐年减少。
  3)加大了矿产资源保护力度,提高了节约和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地位
  5年来,把节约和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在新设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中,加大了对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审查力度。矿山“三率”有所提高。矿区采矿回采率煤矿为60%~95%、贵金属矿为85%~95%、其它固体矿产资源矿山一般为80%以上。选矿回收率一般在60%~90%。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三率”水平接近或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4)强化了矿业权市场建设
  完善了矿业权市场建设的法制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了两权有形市场。
  3.地质环境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在43个县(市)开展了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共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4000多个,其中对376个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了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国家和地方共同投资4508万元,对16个地质灾害点进行了治理。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队伍,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应急调查,编制了全省、市(州)、县(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开展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效地预防了自然和人为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
  为解决矿产开发带来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吉林省相继出台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逐步完善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体系。截至2010年,国家共投入资金30940万元,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初步形成
  矿产资源分布相对集中为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提供了条件。目前全省已形成以松原市、长春市双阳区为核心的石油、天然气、煤炭、水泥、建材生产基地,延边州煤炭、贵金属、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吉林市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材、非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白山市、通化市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化工、建材非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为全省建立矿业经济区提供了基础。
  (四)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需求
  本世纪前20~30年,是我国加速工业化、大规模提高城市化水平、加速农业现代化,步入中等发达国家的关键时期,经济总量的大规模增加和人口高峰的逼近,都是构成矿产资源需求急剧增长的因素。
  我省当前正处于新型工业的特殊转型期,产业结构调整是我省经济发展的主线。未来外部环境的巨大变化,特别是全球性金融危机以后,我省内部环境出现重大调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任务是:“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增强后劲,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上述任务,与省内大宗主要矿产的开发息息相关。吉林省“十二五”期间地质勘查业和矿产开发业要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强重点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成矿地质条件好,资源相对丰富、区位特点利于对外进行矿产资源互补等有利条件加快发展。必须积极引进新的找矿理论与勘查技术、方法及先进设备手段,推动煤、石油、天然气、油页岩、铁、金、银、多金属矿找矿的新突破;鼓励低品位和伴生金属的选矿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攻关。通过科技创新增加资源储量,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提高产品精细加工水平,提高产品竞争力。根据规划期内主要矿产供需形势及预测(表1),吉林省国民经济支柱性矿产和经济结构调整需求的矿产品在规划期内存在较大缺口,煤达65%以上、石油为46%左右、铁矿石为60%、铜、铝、硫、磷、钾、铬、锰、铂、钯、钛几乎全部依靠省外和进口解决。
  表1   主要矿产供需形势及预测

矿产

名称

单位

基期供需形势

规划期及展望期供需形势预测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产量

消费量

产量

消费量

产量

消费量

煤炭

亿吨

0.4

0.4

0.45

0.9

0.55

1.1

铁矿

矿石万吨

1000

1000

1300

3000

1500

3500

铜矿

金属万吨

0.2

0.2

0.30

5

0.35

6

铅矿

金属万吨

0.35

0.35

0.5

22

1

25

锌矿

金属万吨

0.5

0.5

1

55

2

65

镍矿

金属万吨

0.6

0.6

1

0.4

1.4

0.45

钼矿

金属万吨

1.2

1.2

2

1

2.2

1.5

镁矿

金属万吨

10

10

30

30

50

50

金矿

金属吨

6.2

6.2

7.3

7.3

8.3

8.3

硅藻土

万吨

21

21

30

20

40

25

硅灰石

万吨

35

35

35

40

膨润土

万吨

15

15

18

3

20

4

水泥用灰岩

万吨

2000

2000

3000

1500

4000

2000

矿泉水

万吨

300

300

600

1000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产勘查程度低,后备资源不足。由于历史上长期勘查投入不足及其他条件的制约,导致全省勘查工作程度不平衡。固体矿产方面东部工作程度较高,中西部工作程度较低。很多矿(化)点还只停留于异常查证和预查工作阶段,已发现固体矿产地勘查深度一般不超500米。长白山玄武岩覆盖地区,成矿条件虽好,但矿藏埋藏较深,找矿难度很大,勘查程度仍很低。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支撑力度较弱,重要成矿区基础地质调查滞后,勘查风险较大,找矿进展缓慢。特别是公益性地质工作薄弱,使商业性地质勘查缺乏基础资料和工作靶区。目前主要矿种煤、铁、铜、镍、铅、锌、金、硼储采比连年下降。多数矿山进入中晚期,如夹皮沟金矿、红旗岭镍矿和通化矿务局,既面临资源枯竭,又无资源接续地。矿业城镇面临矿竭城衰局面,生存发展需要转型。
  2、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一些矿山企业尚未摆脱粗放式经营方式,矿产品结构不尽合理,初级产品比例仍较大。技术装备落后,能源、原材料消耗较高,存在资源浪费现象。形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的矿业发展格局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3、矿产开发对生态环境破坏较严重。“十一五”期间全省由于采矿活动占压、破坏土地面积达1100平方公里,由于矿山开采而诱发的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面积为244平方公里,废水、废液年排放量为5.7亿立方米,尾矿废渣总积存量2亿吨,年排放量1200万吨。
  4、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人才短缺还较严重。由于地质勘查业改革、开放双滞后,公益性、商业性矿产勘查分制运行的体制刚刚形成,各级财政拨付的各种勘查费用不能及时形成有效投入。体制相对不顺,机制相对不活,在矿业权市场上缺少应有的竞争力。勘查项目与项目所在地经济利益存在矛盾,项目受到各种干扰时有发生,影响项目进展。虽经两权整合,探矿权数量仍然较多,勘查周期过长。地勘队伍、矿山企业、各级矿产资源管理部门中专业技术人才短缺比较严重。
  5、矿产资源廉政警钟尚需长鸣,规划普及、执行力度仍需提高。矿产资源行业腐败案件时有发生,给地矿业发展带来一些不利影响。虽然已经建立了各级矿产资源规划,但规划执行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矿业权设立时合规性审查不足,造成矿业权分布不尽合理。
  三  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对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加大对我省紧缺的能源和金属矿产的勘查开发力度,实施“攻深找盲”、“攻难找新”战略;以调整优化矿业结构为主线,深化煤炭、铁矿、金矿等重要矿产资源整合;合理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加快建设在全国有重要地位的油页岩、硅灰石、硅藻土、矿泉水等优势矿产资源生产基地;依靠科技创新,改变粗放式经营方式,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促进全省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1、服务于经济建设原则
  加强基础地质、原材料矿产、优势特色矿产的勘查、开发和应用,形成具有吉林省特点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格局。加快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的转化,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矿业经济体系,推动全省矿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2、发展性原则
  矿产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无矿产资源保证,经济社会很难发展。为保障 “十二五”期间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保证地质矿产业的快速发展。
  3、开源、节流原则
  开源就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不断寻找发现并探明新的矿产地,增加可供利用的矿产储量,加强综合勘查综合评价。节流就是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整合,建立小矿逐步退出机制,减少矿山数量,提高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水平,提高采、选、冶综合回收率。重点加强低品位矿产的利用,做好铁矿、铜矿、金矿及重点非金属矿的采选和冶炼技术工艺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资源回收率和利用率。加强共伴生矿产中有用组分的综合回收利用研究,积极推广矿山“三废”资源化和矿产开采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无害化工作。
  4、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原则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矿业的要求,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保护矿山生态环境,采取切实措施,将“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5、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原则
  进一步开放我省矿业权市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外部资金投资我省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在加强省内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基础上,针对我省短缺的矿种,鼓励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省外和国外的资源市场,在省外和国外建立稳定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
  6、体制改革和创新原则
  建立具有吉林特色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体制的微观运营机制。加强矿产资源的法制建设,加强执法力度,强化矿产资源法制监管。完善矿业权市场,培育矿业市场中介组织。加强地勘体制改革,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新体制,扩大矿业企业规模,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7、市场导向与宏观调控原则
  既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有序开展,实现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  规划目标
  (一)近期目标
  1、总体目标
  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得到进一步加强,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相互促进、良性循环局面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优势特色矿产资源开发对经济发展贡献率进一步增大,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矿业产业成为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得到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矿山格局初步形成。矿政管理更加高效有序,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矿业权市场进一步完善,矿业权交易更加规范,资本运作能力得到提高和加强。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
  2、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目标
  “十二五”期间,完成勘查投入35亿元,用于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要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提高基础地质工作程度,新发现一批找矿靶区。要推进整装勘查,促进地质找矿重大突破。要加强能源矿产、非能源重要矿产及优势矿产资源勘查,提交一批重要矿产的大、中型矿产地,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有显著增长,新增矿产地80处,其中大中型矿产地l0处以上。主要矿种探明资源储量要在2010年基础上有较大幅度增长,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取得新进展,大、中型危机矿山的资源危机得到缓解(表2、表3)。
  表2   吉林省“十二五”公益性地质调查指标表

工作项目

单位

2011~2015年

2016~2020年

指标属性

1:25万区域地质调查

km2

13254.66

 

预期性指标

1:5万区域地质调查

km2

12340.89

11393.85

预期性指标

1:5万矿产资源远景调查

km2

1000

7820.00

预期性指标

长白山玄武岩覆盖层下1:5万基岩地质矿产调查

km2

100

1000

预期性指标

1:25万水系沉积物测量

km2

3200

71660

预期性指标

矿产资源潜力预测

 

19个矿种

 

预期性指标

资源储量核查与调查工作

 

全部完成

预期性指标

农业地质调查

万km2

8.77

预期性指标

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

5

5

预期性指标

新发现找矿靶区

>100

>200

预期性指标

  表3   吉林省“十二五”矿产资源勘查主要指标表

指标

单位

2011~2015年

2016~2020年

指标属性

煤炭

亿吨

2

4

预期性指标

油页岩

矿石亿吨

300

500

预期性指标

铁矿

矿石亿吨

1

1.5

预期性指标

金矿

金属吨

30

30

预期性指标

钨矿

W2O3万吨

10

-

预期性指标

矿泉水

允许开采量万立方米/日

3

5

预期性指标

新发现矿产地

80

100

预期性指标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及总量调控
  “十二五”期间全省划分36个开采分区。根据不同的开采分区实际情况采取不同调控政策。
  对砂金、泥炭、耕地内砖瓦粘土实行禁止开采;对钼矿、钨矿、锑矿、硫铁矿、耕地以外的砖瓦粘土、浮石实行限制开采;对煤炭、油页岩、铁矿等11种矿产实行开采总量调控。其中:
  煤炭:按照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的原则,继续加大小煤矿的关闭及整合力度,规划期内全省煤矿采矿权投放数量限制在45个以内。重点建设长春、延边、白山三个产量超千万吨的煤炭生产基地,加快长春市龙家堡(南部)大型煤矿矿井及珲春八连城矿井的建设。新建矿山必须满足最低设计能力达到9万吨/年的井型要求。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小型煤炭矿山总数控制在200家以内。
  铁矿:支持重点钢铁企业和地勘单位采用合资、合作等形式,对铁矿进行勘查、开发;加大对低品位和难选铁矿综合利用的科技投入及开发利用力度,缓解铁矿资源的不足。符合开采要求的新增矿产地,均可在规划期内投放采矿权。加快塔东铁矿及桦甸老牛沟铁矿区内尚未开发矿段的勘查速度,力争在规划期内新建3处中型以上矿山。
  镁矿:鼓励科技创新,支持采用低能耗、无污染新工艺冶炼技术的矿山企业,对炼镁用白云岩矿进行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快白山市八道江区金属镁工业园区建设,支持具备可生产高科技终端产品的大型企业,进行产品质量优化升级,大幅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发展稀土镁合金产品。
  钼、钨矿:按照判别化管理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钼、钨开发利用的支持,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鼓励资源开发的政策措施,为资源优势变经济优势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十二五”期间,争取开发3利用处以上大、 中型矿产地,并形成规模。整合资源,延伸产业链,进行钼、钨产品深加工。
  镍矿:促进资源整合,巩固大型企业的市场主导地位,加大研究开发尖端镍金属深加工力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岩金矿:禁止土法、氰化法冶炼金矿项目。
  硅藻土:鼓励充分利用二、三级硅藻土,对利用二、三级硅藻土开发研制新型建材和环保用材料的企业,优先设置采矿权。扶持长白、临江两个硅藻土生产基地。规划期内,硅藻土矿采矿权投放数量控制在30个左右。
  硅灰石:暂不鼓励大规模开采,开采总规模在规划期内保持小幅增长。大力提倡利用硅灰石开发研制高科技产品,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对利用硅灰石开发研制高科技产品取得重大突破的,可考虑调整规划、实施大规模开采。
  水泥用灰岩:整顿规范小采石场,促使其实行联营、合并,逐步淘汰生产能力在30万吨以下的矿山,坚持一个矿床原则上只设立一个开采主体,建立以大型矿山为龙头的水泥用灰岩矿山结构体系,推动我省水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矿泉水:继续加大资源开发力度,加强靖宇、抚松、安图、辉南四个大型矿泉水基地建设。扩大宣传,提高我省长白山矿泉水的知名度。加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提高开发准入门槛,重点支持10万吨以上或更大规模的项目,促进矿泉水产业做大做强。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主要矿产资源产量有不同程度增长,可供性有所提高。到2015年,固体矿产石产量达l.5亿吨,其中煤炭产量4500万吨、铁矿石产量1300万吨(表4)。
  表4   吉林省“十二五”主要矿产开采总量调控指标表

序号

矿种

单位

各规划期总量调控指标

指标类型

备注

2015年

2020年

1

煤炭

亿吨

0.45

0.55

预期性

原煤量

2

油页岩

万吨

300以上

300以上

预期性

矿石量

3

万吨

1300

1500

预期性

矿石量

4

万吨

30

50

预期性

金属量

5

万吨

1.0

1.4

预期性

金属量

6

万吨

2.0

2.2

约束性

金属量

7

7.3

8.3

预期性

金属量

8

硅藻土

万吨

30

40

预期性

矿石量

9

硅灰石

万吨

35

40

预期性

矿石量

10

水泥用灰岩

万吨

3000

4000

预期性

矿石量

11

矿泉水

万吨

600

1000

预期性

 

  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床)的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新建矿山开采规模必须达到《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所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指标。坚决限制 “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现象。继续进行矿山整合,积极引导具备生产技术条件的合法小型矿山,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之路,逐步实现全省矿山总数相对减少,开发能力和深度相对加强。到2015年,矿山总数减少4%,由2010年2341个减少到2200个,其中小煤矿数量由182个减少到7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10%以上,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骨干,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格局。
  矿山采、选、冶和综合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煤炭矿山回采率在60~95%的基础上,提高l个百分点,煤矸石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贵金属及有色金属矿山回采率提高l个百分点,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三率”指标接近或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矿产品结构更趋合理。鼓励和加快发展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制造等下游产业,延长矿产品加工链,开发新产品,增加产品附加值。精细、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矿产品的比例得到显著增长。继续保证矿业产业在我省支柱产业中的重要地位。
  3)矿业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
  采矿权设置要服从于矿业产业的布局要求,向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域集中,同时要符合《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三区”管理制度。禁止开采区内,禁止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经有关部门论证、批准,可开发矿泉水、地热资源。在限制开采区内,严格审查新设采矿权,并加强可行性研究论证。鼓励开采区内,鼓励社会资金多渠道、多方式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凡达到国家规定最低准入条件的,均可优先投放采矿权。对我省紧缺矿产资源的开发实行扶持政策,并优先保障矿山建设用地。
  根据我省矿产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条件,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共同推进、协调发展的总体构想,构建与我省产业布局相协调的7个矿业经济区:九台煤炭、非金属矿业经济区;磐石红旗岭镍矿矿业经济区;桦甸夹皮沟金、铁矿业经济区;珲春金、多金属、煤炭矿业经济区;抚松-靖宇矿泉水矿业经济区;白山煤炭、金、铁矿业经济区;长白-临江硅藻土矿业经济区。围绕建立矿业经济区的目标,在矿产资源集中、优势明显、已形成规模化经营的区域,规划14个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包括:长春羊草沟、舒兰煤矿、白山市江源-八道江、珲春南部等4个煤炭重点开采区;桦甸、汪清罗子沟等2个油页岩重点开采区;磐石红旗岭、桦甸夹皮沟、珲春、桦甸老牛沟、白山板石等5个金及多金属重点开采区;长白—临江硅藻土矿重点开采区;靖宇、抚松等2个天然矿泉水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是我省矿业开发的核心区域,要给予政策扶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必要的用地需求;统筹规划和优先安排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对大中型矿产地进行整体勘查、整装开发;新建矿山必须达到中型以上规模要求,已有矿山达不到国家规定准入条件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支持大中型矿山企业兼并整合小矿山,逐步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式;鼓励矿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全面提高采、选、冶水平,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
  新建和生产矿山废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其中有毒有害废水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达到75%以上(其中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l00%);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35%以上,矿区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表5)。
  表5   吉林省“十二五”矿山地质环境和矿区土地复垦指标表

指标名称

规划期指标

指标

类型

2010年

2015年

新建和生产矿山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

全面治理

约束性

矿区土地复垦率

全面复垦

矿山废水处理率

50%

80%以上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

65%

75%以上

历史遗留矿山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

25%

35%以上

矿区土地复垦率

25%

35%以上

  (二)远期目标
  1、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
  重要成矿带和重要成矿远景区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基本完成;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主要矿种资源储量明显增长,省内主要大、中型矿山资源采储比得到有效增长,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主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符合我省实际,可供性进一步提高,持续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矿产品结构趋于合理,高质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矿产品在矿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三率”水平在2015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全面好转,建设生态省目标得以实现。完善全省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及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山土地复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五  主要任务及重点项目
  (一)主要任务
  1、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
  “十二五”期间,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要根据全省经济建设需要,以紧缺和优势特色矿产资源为重点,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在成矿地质条件好和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地区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启动实施找矿战略突破专项行动,引入有实力的大企业,组织实施整装勘查。完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机制,实现与公益性、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有机衔接、协调发展,提高地质勘查程度和矿产资源的可供性。
  1)基础地质调查
  根据全省经济建设需要,合理安排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提供基础地质资料及矿产资源储量。
  ――加强基础地质调查。按照国土资源大调查总体部署开展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开展长白山玄武岩覆盖层下l:5万基岩地质矿产调查。
  ――开展资源储量核查与调查。完成全省煤、铁、铜、铅、锌、镍、钨、锑、钼、钴、金、银、磷、硫铁矿、硼、萤石、硅灰石、硅藻土、矿泉水等19个矿种的资源储量核查与调查工作,摸清资源家底,盘活资源存量,确保矿产资源持续、稳定供应,为经济建设和资源决策提供基础支撑。
  ――开展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及预测研究。完成全省煤、铁、铜、铅、锌、镍、钨、锡、金、铬、钼、锑、银、稀土、锰、硼、磷、硫、萤石、重晶石等20种矿产潜力评价及预测研究工作,以及相关的地质构造、物探、化探、遥感、自然重砂等综合信息研究工作。
  ――开展松辽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和延龙图经济区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区划研究。
  2)矿产资源勘查
  围绕我省紧缺及优势矿产资源,在找矿潜力大、成矿条件好、地质找矿工作程度较低的地区,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加强矿产勘查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省级地质勘查基金投入,大力吸收社会资金,保证“十二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深入开展。
  (1)工作部署
  “十二五”期间,根据《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成矿地质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大中型矿山的深部和外围等19个重点勘查区,重点对煤炭、油页岩、铁矿、铜矿、铅矿、锌矿、镍矿、钴矿、钨矿、锑矿、金矿、银矿、硼矿、硅灰石、硅藻土、矿泉水、地热等17个矿种进行重点勘查。加大地质勘查基金投入力度,同时引导各方资金有序、集中投入,推进整装勘查,力争发现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矿产地。重点勘查区内,严禁将矿产地分割出让,严禁新设探矿权勘查程度低于原有工作程度。
  ——能源矿产资源勘查。煤炭勘查主要部署在长春—营城、伊兰—舒兰、凉水—珲春、六道沟—长白等地区;油页岩勘查主要部署在油页岩质量达到工业开采标准地区;开展油砂等新能源矿产勘查;地热勘查主要部署在长春—营城地区。
  ——重要金属矿产资源勘查。金矿勘查主要部署在夹皮沟、海沟、小西南岔—杨金沟、荒沟山—南岔、六道沟—八道沟等地区;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勘查主要部署在红旗岭、漂河、天宝山、长仁—獐项、梨树沟—红太平、小西南岔—杨金沟、二密—老岭沟、铁厂—石人—松树镇、荒沟山—南岔、六道沟—八道沟等地区;铁矿勘查主要部署在夹皮沟、四方山—板石、荒沟山—南岔、六道沟—八道沟等地区。
  ——重要非金属及矿泉水矿产资源勘查。硼矿、水镁石、晶质石墨等矿产资源勘查主要部署在财源—高台沟;硅灰石勘查主要部署在四平山门—郭家店、山河—石嘴等地;硅藻土勘查主要部署在六道沟—八道沟;矿泉水勘查主要部署在辉南县、靖宇县、抚松县、长白县及安图二道白河镇、东丰县五道岗镇等地。
  ——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积极争取国家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资金,合理利用地方和矿山企业配套资金,以红旗岭镍矿、夹皮沟金矿、羊草沟煤矿、舒兰煤矿、官地煤矿等矿山为重点,开展大、中型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为保证接替资源勘查工作顺利开展,确定将大、中型危机矿山周边,以及毗邻相对集中成片的范围,列为接替资源勘查区。接替资源勘查区内的其他商业性勘查,必须与矿山企业相结合。
  (2)勘查规划区块及探矿权投放
  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的宏观调控,有效指导探矿权设置,推进矿产资源的整装勘查,根据已知地质、物探、化探等找矿信息,结合《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70个勘查区块(项目)。
  根据勘查规划区块的设置,结合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需要,切实加强探矿权管理,合理安排投放总量和投入时序。优先安排鼓励勘查区内的探矿权,优先考虑对高风险鼓励勘查矿种的勘查,严格控制限制勘查矿种的探矿权投放。在勘查规划区块以外的区域设置探矿权,必须经过规划论证。
  为保持勘查信息完整性,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充分考虑勘查结束后矿产资源开发布局要求,对新设探矿权同一勘查规划区块内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勘查主体;对原有探矿权按照规划进行整合,实行整装勘查。对面积较大的油页岩、矿泉水勘查规划区块,在经过合理性论证、确保互不影响的前提下,可以设置国家及我省紧缺矿种的探矿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矿业开发合理布局,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依据资源分布特点及矿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规定,制定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主要任务。
  1)鼓励及限制开采矿产资源
  在矿产品市场前景较好,有后续加工产业的紧缺矿产分布区域、易于形成规模化经营,且在开发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区域,以及经济欠发达且具有矿产资源开发潜力的地区,鼓励开采以下8个规划区中矿产资源。
  敦化塔东铁矿鼓励开采区:位于“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内敦化市东北部,面积176平方公里,区内已发现大型铁矿1个,铁矿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1.6亿吨,规划建设我省新的铁矿生产基地。
  四平—刘房子多金属及非金属矿产鼓励开采区:位于我省西南部、松辽平原东部,面积1994平方公里,有银矿、金矿、铅锌矿、硫铁矿、膨润土、硅灰石、煤炭等矿产,其中银矿、膨润土、硅灰石等矿种优势明显。四平山门银矿银资源储量(金属量)在1千吨以上,居全国前列;刘房子钠基优质膨润土矿资源储量在2千万吨以上、大顶山硅灰石矿资源储量在3千万吨以上,质量享誉国内外。
  双阳水泥用灰岩鼓励开采区:位于长春市东南部,面积95平方公里,有水泥用灰岩产地十处,其中双阳区羊圈顶子石灰岩矿的资源储量达1.8亿吨,是全省最大的水泥用灰岩矿产地。
  磐石非金属鼓励矿产开采区:位于吉林市南部,面积1390平方公里,有硅灰石、石墨、膨润土、沸石等非金属矿产,是我省非金属矿产品开发基地。其中,硅灰石储量近3千万吨,占全国储量的四分之一,不仅品位高,而且质量为世界之首;石墨储量在5百万吨以上,是我省石墨的主要产地。
  辉南金川矿泉水鼓励开采区:位于我省中南部,面积44平方公里,天然矿泉水资源丰富,具有流量稳定、分布集中、水质良好、水化学类型独特、无污染等特点。日流量在1500吨以上的矿泉有大泉源矿泉、天龙泉、龙湾泉、古山泉等4处,经世界权威机构检测评价,符合德国和欧盟矿泉水标准。
  安图二道白河矿泉水鼓励开采区:位于我省东南部,面积324平方公里,矿泉水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即有偏硅酸型及偏硅酸、锶复合型,又有偏硅酸、锶、矿化度、二氧化碳同时达标的稀有类型,已发现矿泉水水源地多处于植被茂密、无污染的原始生态环境中,远离居民区,无污染。
  通化-白山铁矿鼓励开采区:位于我省南部,面积962平方公里,铁矿资源较为丰富,已开发的铁矿床有14处,总资源储量近2千万吨。
  大横路铜钴矿鼓励开采区:位于白山市南部,面积68平方公里,已发现大型铜钴矿1个,保有资源储量为铜矿金属量59716吨、钴矿金属量12645吨。
  以上规划区内,鼓励社会资金多渠道、多方式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凡达到国家规定最低准入条件的,均可优先投放采矿权。对我省紧缺矿产资源的开发实行扶持政策,并优先保障矿山建设用地。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对以下矿产资源限制开采:舒兰钼矿、永吉钼矿、敦化钼矿、农安-前郭油页岩。
  在限制开采区内,严格审查新设采矿权,并加强可行性研究论证。钼矿限制开采区内采矿权数量控制在5个以内,矿山生产规模达到中型以上;油页岩限制开采区内,严格控制矿山生产用地,采矿权数量控制在3个以内,年产页岩油达到100万吨以上,矿山废渣全部实行综合利用,并将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地下水资源保护、耕地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做为设立采矿权的必要条件。
  2)矿产品结构调整
  以我省优势矿产为重点,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强精细矿产品研发,实现单一产品向配套产品、低附加值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高耗能(耗材)产品向低耗能(耗材)产品的转化,降低初级矿产品在销售中的比例,大力推进优势矿产的深细加工,推动形成吉林特色的矿产资源开发新格局。
  能源矿产:推进煤炭开发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提高炼焦用煤洗选加工比例,开发推广洁净煤技术和型煤技术,发展煤炭气化、液化、煤化工等产业。在优先保证燃料油需求的基础上,开拓综合石油化工产业。稳步推进油页岩综合开发,在作为能源矿产进行开发的同时,向化工、建材等领域延伸。积极开发地热资源,提高地热在能源矿产中的利用比率。
  金属矿产:稳定四平银矿、夹皮沟金矿、海沟金矿、小西南岔金矿等贵金属矿产的生产,依托矿山资源和企业经济实力,加强技术改造,延长服务年限,建立金银饰品、工艺品生产基地。提高镍、钼、镁等矿产品的深细加工水平,生产精制深加工产品和特种合金产品,提高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
  非金属矿产:立足我省非金属矿产的资源优势,走科技创新之路,积极推进开发应用研究,尽快实现由粗放开发向深细加工转化、由出售原料和生产初级产品向生产高端产品转化,增加科技含量,提高附加值,延长产业链,逐步扭转非金属矿山企业大而不强、优矿劣用的不利局面,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3)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鼓励矿山企业研究、开发和引进采、选、冶新技术,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逐步淘汰设备、技术和工艺落后的矿山,关停资源浪费严重、环境问题突出、安全无保障的小矿山,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冶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煤矿矿山要重点提高小煤矿及残采煤矿的开采回采率,使厚煤层开采回采率达到75%以上、中厚煤层开采回采率达到80%以上、薄煤层开采回采率达到85%以上。铁矿矿山要重点提高磁性铁占有率较低的矿石选矿回收率,使矿石中磁性铁的回收率达到85%以上;金和多金属矿山要严禁采富弃贫,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采选技术,提高综合采选能力,使采选综合回收率到2015年平均提高5个百分点。
  ——推进低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加强对低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节约资源、提高利用率、延长矿山服务年限的目的。煤矿要重点攻克煤层气的收集利用技术难题;油页岩矿要加强综合开发利用研究;加强金和有色金属中伴生矿产的开发利用,重点攻克含磷、钒、硫的铁矿和铜钴矿等矿产的采选冶技术难题;加大低品位铁矿、金矿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力度。
  ——加强矿山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充分利用矿山废物中的有用成分,加强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煤矿要重点开展煤矸石、粉煤灰的再利用,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等产品;有色金属矿山要采用可行的技术,提取尾矿库中的有用元素;建材类矿产要积极推进尾矿的加工利用,延长产业链,开发建筑、陶瓷、新型耐火材料或替代材料。同时,充分利用尾矿回填矿山采空区和土地复垦区,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资源化。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和绿色矿山建设。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贯彻“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原则,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规划期内,继续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工作,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健全完善矿山土地复垦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全省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初步建成全省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2)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新建和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新建矿山在制定开发利用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选择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开采技术和工艺,并按规定足额存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生产矿山企业必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要求,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治理、事后恢复,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内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治理责任,逐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及考核制度,确保不出现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历史遗留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对历史遗留矿山的地质环境问题,由政府部门依据矿山的实际情况,分阶段逐步安排恢复治理。对责任人明确的闭坑矿山,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督促有关责任人依法履行治理责任;对责任人灭失的闭坑矿山,在争取国家资金的同时,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解决治理费用。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恢复治理项目跟踪管理,保证治理资金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进程,确保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在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规划17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治理的主要内容是景观修复、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复垦、矿坑回填、矸石综合利用(表6)。
  表6   吉林省“十二五”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表

编   号

重点治理区名称

主要治理任务

ZZ001

舒兰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地面塌陷土地复垦、矸石利用、废水治理

ZZ002

蛟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矿坑封闭、塌陷土地复垦

ZZ003

东辽县平岗—金岗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地面塌陷土地复垦

ZZ004

辽源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地面塌陷土地复垦、围堰筑塘、综合治理

ZZ005

桦甸市老金厂—夹皮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地面塌陷、尾矿坝绿化、三废污染

ZZ006

珲春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地面塌陷土地复垦、围堰筑塘

ZZ007

梅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地面塌陷土地复垦

ZZ008

舒兰市水曲柳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矿坑回填、土地复垦

ZZ009

永吉县大黑山钼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三废污染、环境综合治理

ZZ010

桦甸市桦南金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地面塌陷、崩塌滑坡、应景改造

ZZ011

桦甸市老岭金矿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地面塌陷、崩塌滑坡、应景改造

ZZ012

安图县建材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回填土地复垦、应景改造

ZZ013

通化—白山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地面塌陷土地复垦、应景改造

ZZ014

九台营城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地面塌陷土地复垦、矿坑封闭、回填

ZZ015

白城市蛟流河建筑砂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沙坑回填、土地复垦

ZZ016

白城市侯家建材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石坑、废石、综合治理

ZZ017

长春市伊通河建筑砂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矿坑回填、土地复垦

    注:主要治理任务,包括矿坑封闭、矸石利用、尾矿坝绿化、塌陷土地复垦等。

  3)矿区土地复垦
  ——新建和生产矿山土地复垦。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土地复垦准入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矿山,都必须制定土地复垦方案,并经有关部门评审通过后,方可受理采矿权申请,从源头上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对土地的破坏。完善生产矿山土地复垦的管理及监督制度。矿山企业在开发过程中,要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认真履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建立土地复垦监测体系。加强对复垦土地的权属管理和利用管理,将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矿山企业年检重要内容,实现新建和生产矿山破坏土地的全面复垦。
  ——矿区废弃土地复垦。加强对历史遗留矿山破坏的废弃土地调查评价工作,摸清土地复垦潜力,制定土地复垦计划。以煤炭基地、建材矿区、沙金矿区以及砂石粘土矿区为重点,实施矿区土地复垦工程。加大对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废弃土地的治理投资力度,积极推行“谁投资、谁受益”的方针,逐步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的土地复垦多元化投资、融资渠道,完善土地复垦激励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复垦土地用途,优先复垦为耕地,实现矿山土地可持续利用。到2015年,历史遗留矿区废弃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
  (二)矿产资源重要项目及资金安排
  1、地质矿产调查与勘查
  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的宏观调控,有效指导探矿权设置,推进矿产资源的整体勘查开发,根据已知地质、物探、化探等找矿信息,2011—2015年公益性地质工作13项,其中重点基础地质调查项目1项、矿产调查项目9项、专项研究4项。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70项(附表2),危机矿山找矿5项。“十二五”地质矿产调查与勘查资金35亿元。
  表7  吉林省“十二五”基础地质调查项目表

序号

名        称

1

1:25万榆树市幅区域地质调查

2

1:5万平岗幅、梨花幅、茶条沟幅、八道沟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3

1:5万抚松县幅、大牛沟幅、东岗幅、红旗林场幅区域地质调查

4

1:5万先锋村幅、热闹副、阳岔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5

1:5万兰西林场幅、大西南岔幅、西土门子幅、梨树沟幅、管道沟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6

1:5万立新林场幅、大梨树沟幅、烟筒砬子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7

1:5万天桥岭镇幅、小东沟幅、鸡冠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8

1/5万退抟幅、西北岔屯幅、义气岗子幅、胜利河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9

1/5万白石山幅、威虎岭幅、青背幅、琵河口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10

1/5万宋家堡子幅、蛟河市幅、王家岗幅、柳树河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11

资源储量核查与调查

12

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及预测研究

13

松辽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

14

延龙图经济区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区划研究

  表8   吉林省“十二五”危机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攻矿种

所在

行政区

1

红旗岭镍矿接替资源找矿

镍矿

吉林市

2

夹皮沟金矿接替资源找矿

金矿

吉林市

3

羊草沟煤矿接替资源找矿

煤矿

长春市

4

舒兰煤矿接替资源找矿

煤矿

吉林市

5

官地煤矿接替资源找矿

煤矿

延边州

  2、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为提高全省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十二五”期间安排9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资金3亿元。
  表9   吉林省“十二五”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表

项目名称

内容

红旗岭镍矿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共伴生矿产资源的选、冶综合回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大横路铜钴矿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小西南岔金铜矿低品位、难选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攻克低品位、难选冶矿产资源的选、冶技术难题,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塔东铁矿低品位、难选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桦甸大城子油页岩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工程

按照油页岩联合生产模式,推进油页岩综合开发利用。

汪清罗子沟油页岩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工程

辽源煤田煤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工程

推广煤化工产业、煤层气开发、矸石发电和生产建材等技术的应用,推进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及矿山尾矿资源化处理。

浑江煤田煤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工程

珲春煤田煤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工程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依据矿山地质环境发展趋势和矿山地质环境危害影响程度,从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角度出发,按照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的原则,部署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推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经验,促进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规划项目主要有四个方面:
  (1)煤矿开采区重点治理工程
  重点对破坏严重的煤矿开采区开展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下水含水层破坏的防治,以及煤矸石占用破坏土地的治理。
  (2)松辽平原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开采区重点治理工程
  重点对松辽平原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等露天开采矿区,开展崩塌、地貌景观和生态环境破坏等的治理。
  (3)东部山区非金属矿开采区重点治理工程
  重点对东部山区建材矿等露天开采矿区,开展崩塌治理、滑坡、地质地貌景观和生态环境破坏等的治理。
  (4)东南部山区金属矿开采区重点治理工程
  重点对东南部山区铁矿、贵金属及有色金属矿区,开展地质地貌景观和生态环境破坏等的治理。
  具体规划项目见表9,总资金0.50亿元。
  表10    吉林省“十二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项目表

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矿山名称

矿山占用破坏土地面积(km2)

恢复治理面积(km2)

主要治理任务

ZL001

永吉县大黑山钼矿矿山环境治理

永吉大黑山钼矿

1.57

1.27

三废污染、环境综合治理

ZL002

磐石明城石灰石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磐石市明城石灰石矿

6.31

5.31

矿坑回填、应景改造

ZL003

敦化市哈尔巴岭泥炭矿矿山环境治理

敦化市哈尔巴岭泥炭矿

0.80

0.50

应景改造

ZL004

桦甸市老金厂—夹皮沟金矿环境综合治理

桦甸市老金厂—夹皮沟金矿

35.26

33.00

塌陷、尾矿坝绿化、三废污染

ZL005

桦甸市桦南金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桦甸市桦南金矿

6.00

5.20

塌陷、废石、尾矿、三废污染、应景改造

ZL006

桦甸市老岭金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桦甸市老岭金矿

6.00

5.40

塌陷、废石、尾矿、三废污染、应景改造

ZL007

吉林市天岗—庆岭花岗岩建材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吉林市天岗—庆岭花岗岩建材厂

1.62

1.00

应景改造

ZL008

长春市双阳区长岭煤矿矿山环境治理

长春市双阳区长岭煤矿

0.50

0.30

应景改造、含水层回灌

ZL009

梨树县三家子建材矿矿山环境治理

梨树县三家子建材矿

1.50

1.20

应景改造

ZL010

磐石县红旗岭镍矿矿山环境治理

红旗岭镍矿

15.00

13.00

尾矿坝绿化、三废污染、应景改造

ZL011

和龙市福洞煤矿矿山环境治理

和龙市福洞煤矿

1.00

0.70

应景改造

ZL012

安图县万宝建材矿矿山环境治理

安图县万宝建材厂

1.50

1.20

应景改造

ZL013

长春市阜峰山玄武岩建材矿矿山环境治理

长春市阜峰山玄武岩建材矿

0.50

0.40

应景改造

ZL014

磐石市呼兰硅灰石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磐石市呼兰硅灰石矿

6.80

6.00

应景改造

ZL015

九台市建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九台市建材矿山

0.15

0.14

应景改造、

土地复垦

ZL016

吉林省蛟河市蛟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吉林省蛟河市蛟河煤矿

15.48

2.42

地面塌陷、地裂缝、煤矸石治理

ZL017

吉林省梨树县大顶山铜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吉林省梨树县大顶山铜矿

0.0418

0.02

塌陷、景观改造、回填复垦

ZL018

辽源煤矿灯塔地面塌陷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辽源煤矿

3.65

3.65

塌陷、回填复垦、地裂缝

ZL019

二道江区五道江煤矿

二道江区五道江煤矿

0.1227

0.1227

地面沉陷、煤矸石治理、地裂缝

ZL020

敦化市城东采砂场

敦化市城东呆砂场

0.23

0.23

场地治理、应景改造、土地复垦

ZL021

安图县明月镇建筑石材矿

安图县明月镇建筑石材矿

0.60

0.60

滑坡、崩塌、应景改造

ZL022

珲春煤矿地面塌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珲春煤矿

5

5

地面塌陷、土地复垦

ZL023

九台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九台市

36.1

8.7

沉陷区治理、煤矸石治理、土地复垦、塌陷坑治理

ZL024

舒兰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舒兰市

56.5

4.5

沉陷区治理、煤矸石治理、土地复垦、塌陷坑治理

ZL025

辽源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辽源市

19

18.18

地面塌陷、含水层破坏治理、煤矸石治理

注:主要治理任务,包括矿坑封闭、矸石利用、尾矿坝绿化、塌陷土地复垦等。

  4、矿区土地复垦
  矿区土地复垦项目安排在三个方向:
  (1)煤炭基地土地复垦
  重点对煤矿废渣占用的土地及塌陷、地裂缝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
  (2)东部山区建材及砂金矿区土地复垦
  重点对东部山区因建材、砂金开采造成的废弃地进行复垦。
  (3)砂石粘土矿区土地复垦
  重点对全省砂石粘土矿等采矿破坏严重的土地进行复垦。
  具体规划项目见表11,总资金0.2亿元。
  表11   吉林省“十二五”矿山土地复垦重点工程规划表

项 目

编 号

项目名称

矿山名称

占用土地

面    积

(km2

破坏土地面    积

(km2

复垦土地

面    积

(km2

土地复垦率(%)

TF001

蛟河煤矿塌陷土地复垦

蛟河煤矿

3.63

14.00

12.00

50.00

TF002

东辽县平岗—金岗煤矿塌陷土地复垦

东辽县平岗—金岗煤矿

3.73

13.00

11.00

52.00

TF003

珲春煤矿塌陷土地复垦

珲春市城西—英安煤矿

1.64

5.00

3.00

83.33

TF004

梅河煤矿塌陷土地复垦

辽源矿物局梅河煤矿

1.00

2.00

1.50

76.92

TF005

安图县建材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安图县建材矿

0.40

1.00

0.80

62.50

TF006

通化—白山煤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通化—白山煤矿

2.28

4.00

2.00

20.00

TF007

白城市蛟流河建筑砂矿土地复垦

白城市蛟流河建材矿

1.06

17.00

17.00

89.47

TF008

长春市伊通河建筑砂矿矿山环境治理

长春市伊通河建筑砂矿

0.30

1.60

1.50

94.12

TF009

敦化市东山采砂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敦化市东山采砂场

0.00

0.19

0.19

26.76

TF010

长春市劝农山—四家乡建材矿矿山环境治理

长春市劝农山—四家乡建材矿

0.80

2.00

1.50

90.91

TF011

珲春市板石煤矿塌陷土地复垦

珲春市板石煤矿

0.50

0.80

0.60

53.33

TF012

长春市石碑岭煤矿塌陷土地复垦

长春市石碑岭煤矿

0.30

1.00

0.30

83.33

TF013

刘房子煤矿塌陷土地复垦

公主岭市刘房子煤矿

0.40

1.20

0.40

92.31

TF014

辉南县杉松岗煤矿矿山环境治理

辉南县杉松岗煤矿

0.50

1.50

0.70

75.00

TF015

长春市双阳区石溪石灰石建材矿矿山环境治理

双阳区石溪石灰石建材矿

0.50

2.00

1.50

44.44

TF016

磐石市土顶子硅灰石矿矿山环境治理

磐石市土顶子硅灰石矿

0.40

0.80

0.20

22.22

TF017

辽源市辽河源煤矿矿山环境治理

辽河源煤矿

0.30

0.40

0.30

57.14

  六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规划的法律法规体系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操作性较强的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以及违反规划的责任追究等规定,完善规划管理制度,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的法律地位。
  (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
  加强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建设。坚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等相互衔接,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科学水平。根据省级规划,组织编制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和相关的专项规划,逐级落实规划主要任务、指标、分区和政策。对重要矿种、重点矿区、大中型矿产地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充分发挥规划对资源配置的统筹和调控作用。
  (三)促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
  按照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总体设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推进地勘人事管理制度创新,建立符合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实际的地勘新机制;深化国有地勘单位内部改革,逐步整合省内国有地勘单位,建实建强地方公益性地质队伍,做大做强地勘企业。
  (四)完善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管理
  建立矿业权规划审查制度。实施矿业权合规性审查制度,在矿业权设立、延续、变更时首先进行合规性审查,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鼓励、限制、禁止三区”制度,对不符合规划的勘查和开发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矿业权,不得批准用地。
  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制定和完善矿业权市场运行规则,明确矿业权市场准入条件,构建矿业权有形市场,加强矿业权市场监管,完善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推进矿业权信息公开化,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建立矿业权宏观调控机制,科学调控矿业权总量。
  建立重大工程可行性论证制度。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领域重大工程的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成立重大工程实施管理机构,制定重大工程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中的各项重大工程,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落实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执行规划,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正常秩序。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勘查开发布局与结构调整、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储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重大规划目标,纳入管理目标体系进行考核,并将规划执行情况作为主要领导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规划实施监督审查制度。将规划实施情况列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规划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建立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将矿产勘查、总量调控、布局结构调整、矿业权设置、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目标和任务,按年度进行分解落实,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本行政区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报规划审批机关备案,并作为规划调整和修编的依据。规划期内需要进行指标调整的,应进行科学论证。凡涉及勘查开发方向、规模、布局等原则性修改的,必须报审批机关批准。
  (五)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融资机制
  拓展资金筹措途径,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充分利用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地质勘查基金、国家地质调查资金及其他中央专项资金,加强我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合理使用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开展我省紧缺矿产的前期风险勘查和公益性地质工作,为商业性矿产勘查提供依据;鼓励其他社会资金在我省投资商业性矿产勘查,外商投资勘查享受国民待遇;鼓励有条件的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增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入。
  (六)构建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完善综合利用的促进机制。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以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为目标,进一步改善市场环境,建立奖惩分明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机制。对没有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不予评审备案;对没有共伴生矿床综合开发利用方案的采矿权申请,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支持、鼓励矿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矿山企业利用低品位、难选冶矿石,整体综合利用尾矿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完善环境保护的约束机制。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强化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专项用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主要用于地质环境灾害的防治及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整治。所有矿山企业要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根据方案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对未达到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目标的矿山,不予返还保证金。由国土资源部门提取和使用保证金,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七)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增强规划的基础支撑能力
  建设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做好规划管理信息与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储量、矿业权等基础数据库的衔接和共享,建成具有信息管理、分析查询、监督评价和辅助决策功能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及廉政建设。
  (八)积极推进科技创新
  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矿产资源开发科技创新体系,加强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地质勘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和应用。积极扶持和引导矿山企业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先进的采选技术,以及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提高解决资源问题的科技支撑能力。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实施“科技兴矿”战略,鼓励单位和个人在矿产资源勘查、利用、开发、保护等方面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创新。
  (九)扩大规划的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加大规划宣传力度。规划批准后,及时公告实施,充分利用新闻、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扩大矿产资源规划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提高全社会依法勘查、依法采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建立规划监督制度。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征询公众意见,增加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防止不合理变更规划内容,减少规划管理审批过程中的错误,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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