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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zrzy.jl.gov.cn/)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518号;邮编:130042;电话:0431—88550200;传真:0431—88550200;电子邮箱:jls_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密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扎实做好基础性规范性工作。
  调整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印发《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修订《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制定《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通过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问卷调研,全面了解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督促指导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办理群众互动交流信息,同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惠民服务。印发《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强化基层政务公开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
  (二)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照司法厅的文件清理意见,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梳理汇总后形成了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表。共审理文件83件,其中拟继续执行25件,拟废止1件,拟失效51件,拟列为非规范性文件6件,本年度新印发规范性文件3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总计28件。二是加大决策预公开、会议信息公开的力度。围绕促进经济发展,主动公开了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农用地管理、测绘地理信息信用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用地要素保障服务等征求意见的草案解读,及时跟进会议公开情况。三是活化政策文件解读方式。采用新闻发布会、图解、PPT等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加大了“政府透明度”、“解读回应”的公开力度。四是积极推进征地信息历史数据公开的进度。在吉林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补录完成历史数据5254条信息,完成今年5673条征地信息公开工作。
  (三)高质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梳理依申请公开各办理环节工作,形成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闭环。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注重答复质量,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2022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12件,2021年度结转13件。本年度共办结223件,结转下年度办理2件。在今年办结的223份答复中,予以公开的108件,部分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8件,无法提供的104件,不予处理的1件,其他处理的1件。本年度受理件数较上年减少29%,申请数量有所减少。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6件,引发行政诉讼共10件。
  (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服务能力。
  一是综合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厅局长信箱等渠道,落实留言办理答复机制,2022年收办各类平台网民留言80件,回复政策评价类信息390条。二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本机关重点工作、热点话题,整合内部信息和服务资源及时在厅网站公开,本年度共发布各类信息及数据1633条。三是开展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常态化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网上履职尽责能力。按照规范流程组织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在“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自然资源”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共推送信息847条。
  (五)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监督机制。
  一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传播普及。我厅组织机关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交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案例分享,通过有针对性的分析研究和参考借鉴,让大家准确掌握《条例》内容,以便举一反三,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狠抓内部制约机制,推行定期监督提醒制度。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考核指标,建立日常巡检督办机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规范运作。注意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决策预公开制,确保完成各项考核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5

17

0

0

0

0

2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2

6

0

0

0

0

10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2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1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7

5

0

0

0

0

10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1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6

17

0

0

0

0

2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0

0

6

2

0

0

2

4

3

0

0

3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我们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厅网站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设计不够简明,查找信息不够快速,信息获取精确度还有待提高。二是重要政策发布和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回应的载体和形式较为单一,视觉动感不够鲜明,信息获取创新性需要加强。针对存在问题,主要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根据网站集约化的工作要求,细化门户网站栏目分类管理,优化平台功能,保持数据同源,规范管理政府信息。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在解读载体上,强化全省自然资源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在解读形式上,更多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持续推进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我厅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履行部门职责、接受社会监督、汇聚各方智慧、改进提升工作的重要抓手,有效推动了全省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共承办省人大建议14件(主办2件、协办12件)、省政协提案20件(主办3件、协办17件),现已全部办理完毕,沟通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本年度未产生依申请公开费用。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