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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可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zrzy.jl.gov.cn/)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518号;邮编:130042;电话:043188550200;传真:043188550200;电子邮箱:jls_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三五”时期和2021年工作,谋划部署“十四五”时期和2021年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我厅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起草《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网络公开的实施办法(试行)》。召开厅务会,专题学习研究,针对新情况、新要求,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开展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邀请专家解读了《2021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积极组织本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和培训交流会,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各项落实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开展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围绕《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紧密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实际,提高了全员在思想意识、思维层次上的大局意识,强化了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主动公开服务意识,做到了人人懂公开,人人会公开。完善并更新了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梳理了各类政府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公开了各类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办理群众互动交流信息,及时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促进我厅信息公开工作正规有序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制定目录明确事项职责公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公开原则,统筹制定《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梳理出23个一级事项,107个二级事项,明确了公开内容、责任单位。

二是编制汇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了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台账,集中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印了《吉林省自然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汇编》,及时在网站更新政策性文件,便于查询。三是补录数据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志愿服务活动,将历史依申请公开征地信息变为主动公开内容,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省自然资源厅全面开展征地信息历史数据的管理补录工作,共计公开164788条信息。四是收集意见做好公众参与结果公示。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各项重大决策的高效质量,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渠道,通过在线调查将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的意见建议和反馈结果一并向社会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 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绘制《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格式样本》为模板,每一件适用法律都符合规定,答复符合法定期限。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认真做好省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委托我厅具体审核承办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承接工作。2021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98件,2020年度结转5件。本年度共办结290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3件,在290份答复中,予以公开的200件,部分公开的8件,不予公开的3件,无法提供的73件,不予处理的4件,其他处理的2件。本年度受理件数较上年增加59%,申请数量大幅度增多。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2021年厅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及数据95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信息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912条、信息公开类更新信息44条。“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共推送信息151条,累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2363398个,网站总访问量32236312人。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一是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传播普及,我机关组织厅各处室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交流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其准确理解并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狠抓内部制约机制,推行定期监督提醒制度。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考核指标,建立日常巡检督办机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规范运作。注意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决策前的社会通报、公示、结果反馈公开等,确保完成各项考核任务,及时完成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8

10

0

0

0

0

2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4

6

0

0

0

0

2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1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1

2

0

0

0

0

7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1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0

10

0

0

0

0

29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3

0

0

0

0

0

1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5

7

3

0

0

0

3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不够,重要政策公众参与形式不够丰富,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2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信息采集和报送,及时更新,丰富政府信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公众参与方式,提高公众征集意见参与时间;三是根据网站集约化的工作要求,细化门户网站栏目分类管理,优化平台功能,保持数据同源,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细化政务公开目录,加强日常巡检工作,建立督办机制。省自然资源厅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制定工作规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本年度共发出收费通知5件,信息处理费4430元,全额缴入省财政,保障政府信息资源有效利用。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