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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4-06    点击数:
  省政府公开协调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的公告栏目”(http://dlr.j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邮编:130042;电话:0431-88550200;传真:0431-88550114;电子邮箱:jlgtzyt@163.com。)
一、基本工作概述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国土资源厅是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工作网络的中心,负责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业务指导。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厅长的领导下,由一名厅领导主管,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办、驻厅纪检监察室、科技外事处、信息中心协助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工作;行政审批办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和答复工作;科技外事处、信息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建设;纪检监察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工作;各处(室)负责动态政府信息的提供及保密审查工作,目前现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处室各设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
(二) 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我厅制定了《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吉国土资办发〔2009〕28号)。
(三)调整完善公开目录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厅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我厅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形式、时限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的提出、申请的处理等,同时明确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厅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救济方式及程序。我们对照该条例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名称、目录分类、目录数据项、目录数据的索引号、数据库结构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加规范和完善。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和监督保障制度
  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制,厅机关各处室以适当方式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产生(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厅纪检监察室建立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同时把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省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对各处室信息公开的质量、数量,及时性,准确性定期进行考核。
(五)采取多种措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
  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我厅为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的基础建设,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并纳入单位年度预算,专项用于政府信息软件开发、信息员培训、配备及更新设备和组织开展信息调研、信息交流等活动。
  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结合国土资源工作部署,研究政府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政府信息的采集、保密、存储和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各个环节正常运转。加强相关处室的密切配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及时报送及时录入的原则,从不延时误时的方针,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数量
  我厅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9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
  公开内容包括:
  1.管理规范信息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方面。
  2.行政许可信息
  行政许可信息方面。如行政许可信息目录和办事指南;土地行政许可、地矿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结果等。
  3.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重大公告方面。如项目招投标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告;重要文件和通知等。
  执法监察方面。如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和时限;重大典型违法案件;重大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等。
  基础数据方面。 如定期公布土地变更调查情况;出让土地和供地信息;地质环境公报;采矿权探矿权项目信息;地质勘查成果等    
    信访咨询方面。如信访举报答复;咨询答复;公众建议答复等。
  4.政府机构和人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
  在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并面向社会公开相关处室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管理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等各类信息。在门户网站中发布的政府公开类信息占总信息的91%,点击率在万次以上。
  2.公共查阅点。
  指定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为国土资源厅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由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接待公众查阅,借阅文件等服务。
(三)公开的及时性
  在相关处室密切配合下,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没有迟报、漏报的现象发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针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的不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派专人对申请人做出满意答复。全年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答复率为100%。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一)行政复议情况
  2009年,我厅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起,案件行政管理类别全部为土地行政复议,无矿产资源行政复议。其中,不服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4件,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处罚4件,不服行政机关行政许可1件,不服行政机关行政确权1件。
  不服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案件均为征地补偿、安置补助类。
  行政复议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4件;申请人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5件;撤销行政行为1件。
(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厅涉及行政诉讼案件7起。一审案件5起,二审案件2起。我厅全部胜诉。案件行政管理类别5起为土地行政诉讼。矿产资源行政诉讼2起。其中,不服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4件,不服行政机关行政确权3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国土资源厅汇集的公共信息,指定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为国土资源厅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由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接待公众查阅,借阅文件等服务,此处收费标准由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酌情收取。到本部门进行查阅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接待人员未向查阅人收取复印、送递等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还存在着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完善土地交易市场等公开交易市场的信息公开建设;建立健全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提高信息公开的信息化管理程度;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推进土地、矿业市场信息等内容的公开;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继续推行重大会议与重大项目的公开工作。同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更新、定期检查、责任追究等信息公开制度,夯实信息公开的法制保障和制度基础。
(四)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吉林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厅将认真按省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此项工作,把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的更好。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