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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2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0年 1月 1日起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的公告栏目”(http://dlr.j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于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邮编:130042;电话:0431-88550200;传真:0431-88550114;电子邮箱:jlgtzyxx@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0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基本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在厅长的领导下,由一名厅领导主管,厅总规划师主抓,厅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业务指导。在工作机制方面,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人员,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即:由各处室具体指派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信息填报后由处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办公室复核后,通过初审并报经主管领导签阅后,在省政府和厅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由厅办公室承办,由厅机关各处(室)、行政审批办、驻厅纪检监察室和厅信息中心配合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工作;机关各处(室)负责动态政府信息的提供及保密审查工作,行政审批办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和答复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厅信息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持。在人员配置方面,现有一名专职人员和两名兼职人员承担此项工作,各处室各设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
(二)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吉国土资办发〔2009〕28号)。
(三)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完善公开目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科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正常编写公开目录,按照编制目的和入编范围的要求,定期对应该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数据项,制成公开目录,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和监督保障制度
  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结合国土资源工作部署,研究政府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制。做好政府信息的采集、保密、存储和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各个环节正常运转。简化各个处室的工作流程,加强相关处室的密切配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及时报送、及时录入。建立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纳入省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对各处室信息公开的质量、数量,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定期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和主要内容
  2010年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1条。
  公开内容包括:
  1.管理规范信息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2.行政许可信息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信息目录和办事指南;土地行政许可、地矿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结果等。
  3.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重大公告方面。如项目招投标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告;重要文件和通知等。
  执法监察方面。如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和时限;重大典型违法案件;重大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等。
  基础数据方面。如定期公布出让土地和供地信息;地质环境公报;采矿权探矿权项目信息;地质勘查成果等。
  信息咨询方面。如信访举报答复、咨询答复、公众建议答复等。
  4.政府机构和人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在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并面向社会公开相关处室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管理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等各类信息。在门户网站中发布的政府公开类信息占总信息的80%,点击率在2万次以上。
  2.公共查阅点。2010年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共汇集170余件公共信息,其中主动公开的新信息25条,更新信息140余条。并指定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为国土资源厅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由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接待公众查阅,借阅文件等服务。
  3.新闻媒体。利用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国土》栏目等新闻媒介主动公开国土资源方面的动态信息,进一步拓展了公众了解我省国土资源政策的渠道。
(三)公开的及时性
  在各处室的密切配合下,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没有迟报、漏报的现象发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针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的不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派专人对申请人做出满意答复,全年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答复率为100%。
四、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一)行政复议情况
  2010年,我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起,案件行政管理类别全部为土地行政复议。无矿产资源行政复议。其中,作为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6件。不服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案件为征地补偿、安置补助类。
  行政复议决定:我厅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案件共3起。全部被维持。我厅作为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部予以维持。
(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厅共行政诉讼案件3起,案件行政管理类别为土地行政诉讼。其中,不服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1件,不服行政机关行政确权2件。全部为一审案件,我厅全部胜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国土资源厅汇集的公共信息,指定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为国土资源厅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由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接待公众查阅,借阅文件等服务,此处收费标准由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酌情收取。到本部门进行查阅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接待人员未向查阅人收取复印、送递等成本费用,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会议与重大项目的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
  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吉林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厅将认真按省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此项工作,把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的更好。
  二○ 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