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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25W/2019-02209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29日
标      题: 《关于全面加强和完善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25W/2019-02209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29日
标      题: 《关于全面加强和完善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9日

  《关于全面加强和完善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特殊工种名录按哪个部门批准的执行? 

  特殊工种范围按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权限由什么部门负责?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应由地级(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三、特殊工种备案范围内容有那些? 

  备案主要内容包括:设有特殊工种岗位的企业名单、特殊工种名录,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名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工作岗位变更记载从事特殊工种累计时间等信息。 

  四、特殊工种备案程序是如何? 

  (1)企业初审;(2)单位公示;(3)企业申报;(4)人社部门审核。 

  五、提前退休如何进行公示? 

  企业在申报特殊工种岗位职工提前退休前,应按照省里制定统一格式要求,在职工工作和生活场所进行不少于10天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要辅以企业公示期间留存视频资料备查;公示期满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预审,审核通过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过官网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再履行提前退休资格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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