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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2021年部分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jl.gov.cn)查询。吉林省人社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8690532,传真:0431-88690532,邮编:130022,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省人社厅秉承“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全面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省人社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开履职依据,文件、公告类信息、机关简介、权责事项、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等法定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公开厅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咨询方式和办公地址,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业务;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条件、期限、提交的资料目录等信息,行政审批信息全部公开;及时公开人社系统各类政府规范性文件,并随时受理群众对有关政策的咨询;公开各类公告、公示,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及时公开厅年度预算、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发布就业招聘、就业指导、社会保障等服务类信息,及时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促进我厅信息公开工作正规有序开展。

  一是抓权责清单管理。编制修订省人社厅权责清单。根据行政许可调整情况及我厅实际,修改行政许可3项、新增行政许可3项,由行政许可改为公共服务1项,新版清单包括行政许可9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处罚55项,该清单已完成修改编制工作,待省政府审议通过后,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步公布省人社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二是抓为企业办实事。制定发布全省人社部门为企业办实事清单。清单明确了1项工程、7项行动,共41条举措,通过人民网、今日头条、中国吉林网等相关媒体网站向社会发布。“96885吉人在线”服务平台访问量621785人次,累计注册个人信息13703人次,累计注册企业信息8050家,为求职者匹配推送信息4199次,推荐岗位信息7750次,为企业推送人才2317人次,两员一师帮扶47441次,开展直播间54次、开展招聘会711次。

  三是抓政务服务信息化。“吉林智慧人社”以数据集中、业务集中、应上尽上的原则实现网上办理,通过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我省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依据人社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已有124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吉林智慧人社”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其中108项实现“零跑动”,16项为“一跑动”,零跑动占比87.1%,实现“全服务上网”。目前我省人社部门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共享16个证照数据并有11个证照已经在“吉事办”亮证。截至9月份,“吉林智慧人社”网上服务大厅访问量为22085.99万次,移动端访问量为632.79万次;累计办件量为485.26万件,累计查询量为729.15万次。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省人社厅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组织了厅网站公开工作的全面自检,梳理公开了一批政策性文件。2022年,厅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及数据159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信息60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401条、信息公开类更新信息135条。“吉林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共推送信息376条,累计关注人数765224人,在线实时关注人数457016人。

  省人社厅就政务公开工作的政务“五公开”、营商环境建设、落实稳就业促就业决策部署、政策解读的公开、舆情回应、厅网站应公开内容、政务新媒体、制度建设及组织保障,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的责任分工,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还积极推进落实政策解读和政策直达工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印发《吉林省人社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清单和任务,逐项进行推进落实。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申请登记、承办、审核、答复等各个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本年度增加了驻厅律师的合法性审查及答复书的吉人社依复文号的管理。每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承办都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格式样本》为模板,适用法律符合规定,答复符合法定期限。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能够及时主动公开的信息,能够通过沟通协调告知申请人的信息,都第一时间反馈答复。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书面以吉人社依复文号答复的申请16件,圆满地完成了依申请答复工作。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服务上网” 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大“吉林智慧人社”的推广应用,通过“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统一出件”的审批方式, 使企业和群众进“一个门”到“一个窗”、办“一件事”,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按照政务服务清单,除少数不适合网上经办事项外,已有124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吉林智慧人社”平台办理,基本实现了我省人社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其中108项实现“零跑动”,16项为“一跑动”,零跑动占比87.1%;依托“吉林智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国家、人社部、省政府 “全国一网通办”任务76项。同时将民办学校设立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申办要件采用承诺制,审批时限由原20个工作日缩短至即办件,大大提高了服务效能,服务的改进得到办事群众好评。

  (五)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

  2022年我厅共收到省政府办公厅交办建议提案124件,其中主办件38件,协办件86件。所收到的建议提案主要集中在人才人事板块,为92件,社会保障15件,就业创业14件,劳动关系3件。38件主办件中,人大建议17件,政协提案21件。目前,主办件均已全部形成答复意见,办结37件。

  坚持热情耐心接谈来访群众,针对来访群众疑难政策问题,协调业务处室(单位)及时、依法、依规解答引导来访群众依法、理性、有序维权。按照《人社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规定,分类处理来访群众事项,精准导入相应法定途径妥善处置,厅本级全年共接待办理走访事项619件1737人次。

  2022年,修订出台《吉林省人社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编制发布2022年继续有效、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通过对现有和既往文件数据库进行筛查、梳理和比对,确认16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9件废止、18件失效、220件排除规范性文件、29件归属其他单位管辖。

  2022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完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机制。将制度建设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源头管理。将信息公开具体要求落实到公文、会议办理程序,在文稿起草、会议筹备时确定公开属性,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实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在发文办理的同时即确定公开属性,并做好政策解读等有关落实工作,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一是确定文件的公开属性,拟稿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在审核时,对公开属性进行初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办公室在进行政策文字审核时,对公开属性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进行复审;二是严格保密审查,由拟稿处室(单位)进行保密预先审查,由办公室进行保密复审;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按规定的范围、程序和期限公开政府信息,或违反保密审查程序造成泄密事件的,要对相关处室(单位)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9

  9

  1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0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8

2

0

0

0

1

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2

0

0

0

0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0

0

0

0

0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1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0

2

0

0

0

1

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0

0

0

7

3

0

1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是需要提高政策出台前的宣传工作,同步加强政策直达、政策解读准备工作。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着眼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结合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系列支持计划、技能中国行动,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国家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是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重点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推进更多事项纳入跨省通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落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逐项分解任务分工,组织推进将责任落实到位。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