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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l.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本单位的网站上查阅。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除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渠道主要有当面申请、邮寄申请、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线(http://xxgk.jl.gov.cn/ysqgk/)申请等。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13:30-17:00(春夏季)

  联系电话:0431-88690532  

  传真号码:0431-88690532  

  邮政编码:130022  

  (三)申请的提出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在受理机关领取,也可以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件人处应当填写“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也请在相应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请完整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的受理 

  本机关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素是否完备进行审核,对于要素不全的申请予以退回,请申请人补正。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答复方式: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税〔2021〕16号)。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按件计收: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二、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加以解决。我厅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将于次年1月30日前主动公开。  

  可微信扫码关注省人社厅政务新媒体“吉林人社”,获取更多公开信息。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