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关于为张奇峰等25名同志记功嘉奖的决定
吉司发〔2020〕17号
省监狱管理局,各市(州)司法局,长白山司法局,各县(市、区)司法局,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局),全省各戒毒所,厅直各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吉林省司法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响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投身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号召,第一时间组建了由25名青年党员参加的疫情防控党员志愿者突击队和社区服务党员志愿工作队。2月21日至4月10日,25名志愿者分别在长春火车站和长春市高新区双德乡三佳社区、众恒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为全省和长春市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志愿服务期间,他们胸有大义,积极担当,不怕艰险,英勇无畏,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务实作风,全力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他们与防疫部门、铁路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一道并肩作战,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全心全意服务旅客和社区居民;他们顶风雪、冒严寒,尽心尽力将车站和社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为旅客、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起了安全防护网;他们不辱使命,圆满完成志愿服务任务,受到省直机关工委、长春火车站、社区和广大旅客、居民的的高度赞扬和好评,充分展现了青年司法行政党员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扬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激励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团结一心、英勇奋战,凝聚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力量,省司法厅决定:
为省司法厅办公室(指挥中心)副主任张奇峰同志记个人二等功1次;
为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副处长马奇、省监狱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二级调研员王猛、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三级主任科员徐凯、省司法厅办公室(指挥中心)二级主任科员孙昕昕、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二级主任科员黄默、省司法厅应急与信访工作处二级主任科员薛薇、省司法厅政治部干部警务处一级主任科员王敏、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一级主任科员康德权、省长春北湖监狱法制科二级警长乔羽泽、省监狱管理局审计处四级主任科员徐闯、省长春监狱四监区四级警长张渌洋、省新康监狱四级警长黄云硕、省监狱管理局信息中心助理工程师祁麟、省长春监狱考核奖惩科副科长李楠、省监狱戒毒警用装备处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韩小锋、省九台戒毒康复所一大队副大队长胡志勇等16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1次。
为省长春北湖监狱资产管理科四级警长李维维、省长春净月监狱安全监督管理科四级警长齐浩、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四级主任科员刘硕、省九台戒毒康复所三大队大队长张文杰、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师冯宇铭、省律师协会工作人员葛波、省政府法律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李宏超、省律师协会工作人员王晗等8名同志各记个人嘉奖1次。
希望受到奖励的同志继续保持昂扬的斗志,勇担重任,不辱使命,再接再厉,再建新功。省司法厅号召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全省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对党忠诚、牢记使命,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勇于担当、闻令而行,危急时刻奋勇向前的无畏精神;学习他们视疫情如命令,视疫情如责任,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严谨细致、令行禁止,不辞辛苦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精诚团结、忘我工作,齐心协力同心奋斗的合作精神。要以他们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爱岗履职奉献,主动担当、锐意进取,为开创新时代吉林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建设平安吉林、法治吉林和幸福美好吉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吉林省司法厅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