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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民政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11日起到2022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民政厅网站查询下载。吉林省民政厅联系方式,电话:0431-89152161,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1616号,邮编:13006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公组〔20224号)要求,积极推进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省民政厅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厅网站民政要闻、政务动态、地方信息、通知公告等栏目,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省民政厅政策文件、计划总结、重点工作、财政预决算、统计数据等各类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点民生领域和重要惠民政策的信息公开。同时按时向省档案馆备案主动公开文件,便于公众查询。2022年,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主动公开民政信息1374余条,送交备案文件42件;充分发挥厅局长信箱、新闻发布会等渠道作用,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9次。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建议提案办理答复件及时公开,2022年,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55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制定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为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2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答复办结9件,均依法按时完成,答复率100%,满意度100%。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未产生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按时向省政府备案并在网站发布。清理规范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确认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90件、失效21件、废止29件。在厅网站发布了目录及文本,并实时更新,方便群众查阅。持续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了《吉林省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十四五规划》《吉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吉林省养老机构备案指引》等重要文件,在政策解读专栏同步进行了详细解读。2022年,发布政策解读4条,意见征集9条,办结互动留言数量337条,群众满意度100%,及时回应了公众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了履职依据、机关简介、权责事项、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建议提案等专栏,及时发布了相关信息。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优势,实现两个平台功能联动互补,及时宣传发布民政政策文件,交流地方民政部门工作动态。2022年,通过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59条,其中包括民政要闻172条,地方信息140条,政务动态105条,通知公告50条;通过吉林民政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81条,阅读量达1.9万;“吉林民政”微信公众平台主动推送新闻资讯、热点关注等方面信息234篇,阅读量达2.7万。

  (五)监督保障情况。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吉林省民政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日常测评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做到举一反三。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存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50

9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1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1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1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是主动公开精准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文字解读类居多,图表、图示类解读材料较少。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规定,从以下方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内容范围,丰富公开形式,依法依规做好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省民政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吉林省民政厅

  20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