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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03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吉林省民政厅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431-89152161,传真:87670026;邮编:130062,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616号;E-mail:jlsmzt@163.com
一、综述
  2016年,在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扎实做好“五公开”,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在决策公开方面,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要政策措施出台重要程序。2016年,省民政厅《吉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对《实施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吉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吉林省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出台前通过厅官方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在会议开放方面,2016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吉林省农村留守儿童联席会议均在网站开辟专栏予以宣传,同时,邀请十几家新闻媒体参会报道。在管理公开方面,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部署,2016年梳理四个清单并予以公布,其中:权力清单103项、责任清单13项、财政专项资金7项、公共服务清单9项,单独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开设“行政权力”专栏公开并及时调整,接受社会监督。编制公布《吉林省民政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逐步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随时调整、随时公开。《意见》和《工作要点》要求,省民政厅重点公开救助、救灾、社会福利等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并牵头落实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公开方面,推动实体政务服务与网上办事结合。2016年,省民政厅修订发布了《吉林省民政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吉林省民政厅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对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列明了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等要求。方便群众网上办事。推动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向网上延伸,及时发布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等信息,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在执行公开方面,通过新闻发布会、官方网站主动公开省民政厅承担的低保提标、残疾人两项补贴、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脱贫攻坚、社会组织改革、慈善志愿服务等重点改革任务,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通过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吉林网等新闻媒体报道400余篇。其中,两次通过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两次通过吉林电视台《省长热线回声》栏目专题报道了困境儿童救助、低保提标等项工作,取得了非常好效果。在结果公开方面,省民政厅全部行政审批项目均纳入省政务大厅办理,办理指南和办理结果在省网上办事大厅予以公开。加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吉林省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报告等方面事项,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对于社会关注的慈善募捐、福利公益金使用等热点问题进行主动公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截至12月31日,省民政厅出台规范性文件18件,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在网站开辟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专栏,所有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并图文并茂予以解读。主动公开2015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和2016年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包括“三公”经费、项目支出、补助支出等政府预算和决算重点科目,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省慈善总会官网、福彩官网公开慈善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省民政厅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在临时救助方面,主动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入汛以后,主动发布全省核定灾情、救灾准备工作进展情况。
(二)大力开展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
  新改版网站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增加政策解读、数据统计、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和受理、在线咨询等栏目。规范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由省档案馆和吉林省地名档案资料馆全面梳理政府公开信息,方便群众查阅。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通过官方网站、政务微博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2016年,省民政厅及时跟踪政策热点,针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慈善法》、《长春市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等进行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度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2016年省民政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在文件出台的同时,第一时间从文件出台的背景、主要目标、主要任务等方面全面进行了解读。2016年初,按照省政府安排,参加了省扶贫工作新闻发布会、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省民政厅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残疾人保障工作任务的具体举措、标准等,吉林电视台、吉林日报、中国日报网等20家媒体参与报道。张伟副巡视员2016年12月30日参加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做吉林省做好社会救助与大病救助制度衔接 确保实现低保兜底脱贫介绍。
(三)落实省政府“一张网”建设一期任务,加强网上办事服务建设。
  2016年,省民政厅将推进在线政务服务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全面梳理细化了公共服务项目,划分个人办事和机构办事两大类别,在厅网站服务栏目中补充更新最近文件和办理要求,全面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针对个人或社会组织等常用办事项目,提供低保、救助、安置、殡葬、优抚、婚登等服务项目的办事依据(政策)、办事指南(流程和解释)和表格下载,为办事人查询和办理提供方便。针对公共服务,提供烈士英名录、慈善和福彩的在线链接,方便一站式查询。同时,依托与省政府网站共建的办事服务栏目,开辟了婚姻、收养、殡葬、社会保障(低保和养老)和社会组织的办事服务频道,上传了相关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提供表格下载,定期维护和更新,全面加强民政领域的公共服务。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重大突发事件不失声、不缺位。
  2016年,全面改版厅官方网站,加强信息公开、在线办理、在线咨询功能建设。厅官方网站后台设计改版已全面完成,正在试运行阶段,向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规范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由省档案馆和吉林省地名档案资料馆全面梳理政府公开信息,方便群众查阅。截至12月31日,接受在线咨询169条,网上信访31件,领导信箱37件,均及时答复,满意率100%。加强厅官方微博建设,截至12月31日,累计发布政务信息新浪微博1346条,腾讯微博1226条。建立舆情监督机制,编发《民政舆情》39期,对热点舆情及时开展宣传,发布权威信息,公布调查结果,满足公众需求。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务公开考核监督力度。
  省民政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刘毓东副巡视员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厅办公室是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一名副主任和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督促检查全厅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建立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严格保密审查制度三项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初年完善《吉林省政厅信息公开指南》和《吉林省民政厅依申请公开办法》,通过省政务公开网和厅官方网站公开民政厅信息公开受理部门和程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省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下发全厅各处室、单位和全省各地民政部门,建立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加大政务公开考核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对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发布信息。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吉林省民政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9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48条,规划计划2条,咨询反馈169条,信访31条,其他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类信息799条,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制定依申请公开办法,统一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表格,在厅网站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流程,实行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受理、登记,转业务处室办理,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统一跟踪答复、归档,监察室监督全程监督,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法规办理。截至12月31日,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条,正式受理后进行了及时答复,申请对象对答复意见均表示满意。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省民政厅目前未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省民政厅厅官方网站栏目继续调整完善,加强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在线办理、交流互动栏目建设,将每个栏目内容更新落实到人,确保及时公开信息。加强官方微博建设,适时开通官方微信。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省民政厅政务公开办法,明确公开内容,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并及时调整更新。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民政领域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通过网上调查研究、微博留言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省民政厅信息公开要点,丰富信息发布方式,加强“三公”经费、城乡低保、社会组织、慈善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四是加强监督考核。着力加强官方网站内容建设,继续将信息报送列入全省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全省各地、厅机关各处定、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建立信息考核评估机制。 
  
  吉林省民政厅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