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的通知
吉教高〔2020〕29号
各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建设,全面提升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决定开展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二、培训方式
依托腾讯会议开展线上培训。
三、培训对象
1.高校分管实验室管理建设工作的主管领导、实验室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处、国资处、设备处等)负责人及相关同志,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及教学副院长;
2.高校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所有实验教师。
四、培训内容
邀请省内外专家围绕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政策形势、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内容开展培训工作。
五、相关要求
1.实验室安全建设工作,事关学校安全稳定大局,至关重要、意义深远。从2021年起,我省将每年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切实把实验室安全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2.各高校要指定培训牵头部门和专门人员,做好本校参训人员的报名和培训工作,请各校通知本校参训人员于12月15日前填报参训回执表单:https://jinshuju.net/f/MgrUdx。
3.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培训人员集中收看学习与研讨交流。各校指派专人下载腾讯会议软件(WINDOWS客户端最新版本),并于培训前一天登录测试是否成功加入腾讯会议室。会议室号码为:482 526 824。联系人: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赵新雅;联系方式:0431-88905350。
吉林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