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调整吉林师范大学“满族语言文化”
项目依托学科及名称的报告
吉学位〔2019〕1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师范大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满族语言文化”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自2012年获批以来,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号)要求,坚持“服务需求、突出特色、创新模式、严格标准”的原则,立足传承、创新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紧紧围绕国家对“抢救、保护濒危满语,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层次人才这一重大特殊需求,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高质量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该项目获批以来,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吉林省教育厅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指导,吉林师范大学举全校之力开展项目建设。2018年10月30日,项目论证部门—国家民委专家组对该项目实施情况和成果进行了现场验收评估。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该项目建设成效显著,人才培养质量高,建设规范、制度完善、推进有力、经费和设施保障充分,服务需求情况好,且为国家亟需,实现了预期建设目标。
总结项目六年来的实施经验,基于满语作为“非活态”历史语言已走出现实生活,而清代图书、档案等满文文献却大量留存,并对民族边疆历史、中外关系史研究具有重要历史文献价值的实际情况,若将该项目依托学科从“中国语言文学”调整为“中国史”,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过程中,将满文作为语言工具,借助满族语言文字训练,强化史学功能,开展史学研究,挖掘满文文献的历史价值及现实意义,更好地实现珍贵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更有利于实现特需博士人才培养目标和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另外,从吉林师范大学六年多的项目建设实践看,学校在人才储备、平台基地、科研条件、基础设施等软硬件环境方面,也更适合以“中国史”为依托学科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综上,希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该项目的支持与指导,并支持吉林师范大学将“满族语言文化”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依托学科从“中国语言文学”调整为“中国史”。同时,为明晰项目学科界限和人才培养目标,项目名称也由“满族语言文化”对应调整为“满族历史与文化”。
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给予支持!
特此报告。
吉林省学位委员会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