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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10    点击数:

  2019年,省教育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在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制度机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需求,提升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实施清单管理,推进政务事项主动公开

  对标《国家级基本目录(1944项)》要求,确定政务服务清单事项46项,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对照吉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内容,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新增、变更、取消程序。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有效落实,全面落实“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要求,不断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主动向社会公布《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依法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证明,对无法律、法规依据设定的证明事项,全部予以取消。涉及学校、学生、教师的各类奖、贷、补、助、免等政策标准、各类考试优惠加分政策标准等政策文件全部公开;凡涉及奖优评先、职称评审、课题申报等事项遵循公示程序全部公开;凡涉及基础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事项遵循招标投标程序全部公开;凡涉及招生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考试加分考生资格等信息全部公开。及时向社会公示“吉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强事项事中事后监管

  凡涉及公众和师生切身利益重要政策措施出台前,通过“两微一端服务平台”与网友互动,做好教育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向省内外媒体推送新闻通稿20篇。按照教育部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部署,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布。通过下发《普通高校招生指南》和在门户网站等设立“志愿填报”“分数查询”“录取查询”移动端口,全年点击率达到200万次以上。公开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公开业务咨询电话设置语音提示,及时回复网民互动交流平台信息。利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截至2019年底,全省在服务平台上发布校外培训机构3511所,占应发布数的96.3%。全年未收取与政务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夯实基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印发《2019年省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涉及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完善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办事流程。进一步拓宽门户网站、电视台、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合并教育资源服务平台,在首页增设政务、高教、职教、基教、幼教、特教、文件通知、公示公告、人事任免、重要活动、领导讲话、民生实事、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扶贫攻坚等栏目,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新闻事件。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全部依法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经过法院审理,终审判决省教育厅胜诉。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371件,接待群众来访186批次1867人次,网上接收办理信访事项232件,出具各类告知书、答复意见书等170余份,受理办理省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和省委办公厅转送群众来信信访件7件,接听信访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等电话1700余次。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3件,出具各类告知书、答复意见书等23份。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机制,主动建立联系,深入听取意见,做好代表委员面复制度,沟通率和走访率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12

  12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0

  22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4020

  行政强制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75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1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2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8

  

  

  

  

  

  

  

  (七)总计

  22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对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面对教育领域的新难点问题,还是习惯于运用老办法、老手段,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相对不强。部分人员对政务公开的理解认识还不够完全到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形式单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创新。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以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运用新载体丰富信息发布渠道,做到重要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加大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力度,不断推进行政权力和办事项目公开透明。

(二)加强信息公开监督管理

把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列为厅年度评优评奖的重要指标,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指导。加强对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

(三)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实时发布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主动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有计划地开展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省教育厅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