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科发资〔2026〕36号
李炜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精准补强研发设备短板 提升公共资源使用效能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精准需求摸排,动态建立关键设备紧缺清单,关注青年科研群体需求”的建议
今年,省科技厅对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等12家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运行使用情况、共享服务成效以及组织管理情况等开展调研,并充分听取了青年科学家、博士后研究员及青年工程师等相关意见建议。2026年4月发布《关于面向企业征集大型科研仪器服务需求的通知》与《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目录》,面向全省企业征集科研仪器、检验检测等服务需求,梳理在成果转化关键环节面临的设备短缺问题。
二、关于“创新共建投入机制,强化资源对青年人才的倾斜配置”的建议
省科技厅已在省科技发展计划中设立大型科研仪器功能开发项目,重点支持大型科研仪器的应用技术开发、系统集成、工程化开发、核心关键部件开发、产业化开发等方向。2026年4月发布《关于征集2027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大型科研仪器功能开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大型科研仪器领域产业关键技术需求,聚焦拓展科研仪器的使用功能,提升科研仪器的性能指标,凝练发布年度计划项目指南。
三、关于“深化共享服务机制,提升开放便利与使用效益,打造对青年友好的共享环境”的建议
依据《吉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吉科发资〔2022〕167号),政府预算资金投入建设和购置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原则上都应当对社会开放共享,并纳入省级共享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平台公布仪器目录、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实时提供在线服务。明确仪器管理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费用,开放服务收费标准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近年来,省科技厅通过加大宣传引导,后补助资金支持等方式,全面推动我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截至目前,纳入吉林省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的开放共享仪器数量总计3475台(套),原值总计43.2亿元。
四、关于“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与设备资产使用效益,强化对青年成长的支撑导向”的建议
根据《吉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吉科发资〔2022〕167号),省科技厅已建立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后补助机制,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和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对开放服务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予以后补助资金支持,调动管理单位开放共享积极性。对于使用效率低、开放效果差、考核结果较差的管理单位,将给予警告、公开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五、下步打算
感谢您对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今后,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针对企业科研仪器、检验检测等服务需求,广泛开展大型科研仪器相关政策、管理单位仪器服务信息、省级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等方面的宣讲工作。加强与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联动,精准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畅通高校院所和企业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推进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向企业开放共享,并在共享服务平台上征集省内产业关键研发设备需求,优先解决制约青年创新突破的硬件瓶颈。二是,将与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大型科研仪器功能开发项目体系中增设关键研发设备共建专项资金有关事宜进行充分论证,精准补强我省研发设备领域相关短板。在2027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功能开发项目中,积极支持中青年科技人才(团队)承担仪器功能开发项目,加大相关政策倾斜力度。推动高校院所进一步完善设备选型论证、采购安装、维护升级和开放服务相关制度建设,杜绝资产闲置或管理真空。三是,按照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省工信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仪器设备开放的通知》(吉教联〔2025〕33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入网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科研仪器全部纳入省级共享服务平台,做到应入尽入。鼓励仪器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并对由青年科技人才主持的项目、青年创办的科技企业在仪器使用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费用减免或补贴。四是,近期将与省教育厅联合对仪器管理单位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服务青年人才成效情况纳入大型科研仪器考核评价指标,进一步完善“精准摸排-共建共享-高效服务-绩效管理”的闭环体系,为全省青年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研发支撑。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