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7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科发成〔2026〕38号
童强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以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助推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行超长期专项债,做大省级创投基金规模”的建议
(一)落实举措及成效
一是通过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设立相关子基金。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引导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牵头设立 3 支聚焦中试验证、成果转化的子基金,出资合计2亿元,推动钙钛矿光伏、人工智能、新材料、半导体等领域前沿科技成果本地转化,为吉林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支撑。二是专项债券无法用于政府投资基金。国家政策明确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省财政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将专项债券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用于政府投资基金。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将严格遵循省政府意见指导基金管理机构履行投资决策、签约出资等程序,扎实做好项目投资落地与投后管理等工作,加大为科创企业赋能力度,充分发挥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作用。
二、关于“借力国家战略资金,争取‘国家队’战略支持。”的建议
(一)落实举措及成效
省财政厅不断深化与国家级基金的合作,主动对接国家级基金及头部机构,争取设立区域子基金或开展联合投资。截至目前,省级产业投资基金已与央企乡村产业投资基金、国投创合基金、国科创业基金等国家级基金共同发起设立多支子基金,重点投向我省军工、人参产业、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指导省产投公司与有关央企、国家级基金积极联系,联合出资组建我省首支氢能产业基金。
三、关于“完善投后赋能体系,加速企业成长进程”的建议
(一)落实举措及成效
一是鼓励预算单位实施合作创新采购。省财政厅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工作要求,各市场主体应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省级层面不得制定对特定群体强制或优先采购的政策。此外,为支持科技产业发展,我省全面落实《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鼓励预算单位实施合作创新采购。二是强化产业配套的用地、用电保障。省自然资源厅坚决支持完善基金+基地+用地联动机制,将科创孵化基地、成果转化园区、产学研合作平台与产业、科技规划衔接,保障创新项目空间需求。省电力公司针对省级创投基金投资的中试项目和初创期科技企业,实施“项目长”包保服务,精简用电报装流程,实现电力配套与企业建设同步;将“经开光谷”“新区精细化工园区”“工研院企业孵化平台”等科创载体用电需求及时纳入电网升级改造计划;依托“吉事办”线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开办+用电”“不动产登记+用电”等业务跨部门协同联办;充分利用电力大数据,主动为科创企业提供用能分析和节能诊断;指导企业合理优化用能结构,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日常生产运营的电费支出。三是推动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根据《吉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吉科发资〔2022〕167号),省科技厅建立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制度,每年组织专家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仪器管理单位上一年度科研仪器的组织管理、运行使用、共享服务成效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管理单位择优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支持,调动管理单位开放共享积极性。“十四五”期间,省科技厅开放共享后补助支持资金共计1713万元,截至目前,省级共享平台入网仪器达3475台(套),原值总计43.2亿元,累计总访问量突破190万人次。四是加大孵化器基金支持力度。强化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培育,重点围绕运营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引导完善服务流程、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通过孵化器基金为种子期、初创期科创企业提供资本注入、风险分担等支撑。2025年共有206家在孵企业获得孵化器孵化基金投资,投资总额7.36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格恪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准则,严守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底线,常态化开展业务宣讲与实操培训,进一步引导各级预算单位主动运用创新采购方式,以采购需求牵引科技成果研发与落地。省自然资源厅将精准统筹国土空间资源,充分保障科创孵化、成果转化、产学研协同等创新平台及重点科创项目用地供给。省电力公司将持续深化政企协同联动,不断优化用电报装流程,以可靠的电力保障和优质的供电服务,助力全省产学研深度融合与科技企业孵化成长。省科技厅将从严抓好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严格落实省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常态化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加大对考核优良单位政策与项目扶持力度,充分激发高校、科研院所仪器开放共享内生动力。出台我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常态化开展吉林省科技创业导师推荐聘任工作,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为在孵企业提供技术指导、成果转化、管理咨询等精准服务,推动我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20日